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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乡(都、区、公社)

唐朝天授二年(691),武康县析出东境17乡置武源县,十七乡名称,《元和郡县志》云:“乡名失传”,据《史志一得》考证:《武康东境十七乡》名称为:“永和、龟回、武源、长乐、千秋、遵教、凤山、安仁、金鹅、庆平、来苏、孺山、永宁、太平、松山、荫宗、馀不”。

镇境城区属馀不乡,城东属永和乡,城南属龟回乡,城西属金鹅乡,城北属千秋乡。

武康析县之后,据《开元图经》记载,尚管“敬让、负郭、安乐、武都、武义、太原、桃源、永安、信义、旗亭、至孝、城山、前溪、风渚、封禺、风山、永平、武昌、崇仁、太平”等20乡。

天宝元年(742),17乡并为永和、千秋、遵教、金鹅、龙山、太平、荫宗7个大乡。镇境城区属荫宗乡,城东、城北属永和乡,城西、城南属金鹅乡,方山大仓岭以北属千秋乡,金鹅山跨塘桥以西属武康县太原乡。

宋朝大中祥符年间(1008-1016),全国州县大加裁并,武康县地广人稀,只设永安、至孝、崇仁、太原、武都5个乡,德清县因人口稠密,设永和、千秋、遵教、金鹅、永宁、荫宗6个乡,镇境所隶略有变动。

元朝定鼎之后,废除乡里制,县以下行政区划实行都图制。都、图以数字序列编排,全国统一。德清县分为十八都,武康县也分为十八都,明朝成化《湖州府志》(史界简称劳志)云:“其都之广者分为上下二管。”可见村庄过大之都,则又分为上下两都。

镇境大部分属于1都、17都,个别村庄属于2都、18都。

明朝洪武九年(1376)改行区都里制,乡级单位继续称都,图级单位恢复称里,并将原都分小,德清县共划为26都210个里。成化《湖州府志》载:“成化八年(1472)〔德清〕计二十六都,共二百十里。”镇境隶属已无考。

自元朝实行都图制后,因各地名称相同,对政令下行,乡情上达及民信往来带来混乱,乃于嘉靖元年(1522)将二十六都恢复为十八都,并在都上冠以旧乡名。如二都:德清县标明千秋乡二都,武康县标明崇仁乡二都,萧山县标明曲化乡二都、义乌县标明崇德乡二都等,予以区分。嘉靖《德清县志》云:“县自宋制之后,本朝损益其旧,倚郭分南北二界,佥四坊长。外则乃昔之六乡,辖都十有八,分区十有二,立管十有六,总里二百有十。县以系乡,乡以系都,都以系管,管以系里。”设表如下:

小都直接辖里,大都或分东西,或分上下,设点分管,以便徭赋。管为代征代管单位,并非政权机构。

明朝都上设区,德清县分五南、五北、六、七、十一东、十一西、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八12区,亦非行政机构。考他省志书,有称“视瘠沃划区,以定田赋”,可信。

清朝建国之初,乡级行政机构继续称都,里则改称为村,康熙《德清县志》卷二《乡都》记载甚明,全县设18都。仍以6乡对照。镇境疆域属一都、十七都所辖,个别村庄属二都、十八都。

清朝雍正七年(1727),浙江巡抚李卫奏准颁行顺庄法,将原都村拆散,查照住址,编为庄村宦图,实行区庄制。

区庄制改都为区,改村为庄,德清县分为24区181庄。今城关镇境分别属一、二、三、十七、十八及城南、城北区所辖,直至清末。

民国元年(1912)废除都庄制,改行乡庄制。全县分为一城(城区)一镇(新市镇)十一乡(洛舍、文墅、仁寿、松山、三山、新塘、安国、白云、雷甸、龙潭、大麻),镇境分属城区、文墅乡、龙潭乡。

民国三年,文墅乡撤销,所属一庄二庄归入城区,三庄四庄并入洛舍。

民国十七年,奉命改行村里制(初名街村制),全县分为9里98村,但未实行。次年四月,筹办区乡村三级行政制,镇境仍属城区与龙潭乡。

民国二十年隶乡镇,编闾邻,始行乡以下三级行政管理制。德清全县分为95乡,辖1057闾,5260邻。今属城关区域者有馀不镇,金鹅、丁山、白虎、连山、张家厂、清溪、布抽湾、战胜、乌山、漾口、太堡、瓜山、前溪等13个乡。

民国廿五年,95乡合并成35乡,今属镇境者为馀不镇、清溪乡、羌山乡、金鹅乡、连山乡的全部和蠡山、瓜山两乡的部分及衡溪乡一角。

民国三十三年推行新县制,各乡再次缩并,由原35乡402保3999甲并为21乡251保2568甲。今属镇境者为馀不镇、羌山乡的全部和蠡山、瓜山、衡溪的部分。

民国三十六年,全县并成馀不、新市、洛舍、大麻4镇和下舍、禹越、白云、曲园、龙溪、永凝、双马、双溪、栎林、乐安、方山11乡。今属镇境者为馀不镇全部及方山、曲园两乡的部分。

德清县城于1949年5月解放后,设5区3镇13乡,镇境区划同前。

1950年5月,行政区划变动,全县设4区2镇28乡186村,镇境所辖为城关镇和城东、城南、城西3乡。

1956年1月撤区并乡,全县分城关、新市2镇,城郊、城西、雷甸、塘北、下舍、高林、高桥、禹越、勾里、新联、梅林、士林、洛舍、澉山、钟管15乡。镇境原城东、城南2乡并为城郊乡。原洛舍区瓜山乡的一部分并入城西乡。

1958年10月,政社合一。城关镇、城郊、城西两乡并为城关人民公社。全县共设城关、洛舍、干山、下舍、高桥、新市、二都、千秋、上柏、三桥、莫干、雷甸12个公社,辖55个生产大队531个生产队。

1959年6月,新市、城关两镇从公社中析出,成为县直属镇,今镇境区域分别属城关镇和城关公社管辖,直至1992年7月乡镇合并,合二而一。

1961年,原12个公社分为23个,辖250个生产大队2665个生产队。镇境隶属不变。

1964年,部分公社再次分小,全县设2镇26个人民公社。镇境域同前。

1967年12月,城关镇和城关公社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至1970年3月恢复镇、公社称呼。

1984年1月,废除人民公社制,恢复乡村制。区划不变。

1992年7月,城关镇与城关乡合并,实行镇辖村体制,至2004年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