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關於德國統一問題蘇外長發表演説駁斥美英法建議

(新華社一日北平電)塔斯社柏林訊:蘇外長維辛斯基,五月三十日在外長會議上發表駁斥美英法建議的演說如下:

五月二十八日,美、英、法三國代表團提出其關於德國統一問題的建議,從美、英、法的建議中可以看到,這些建議對以民主方法草擬全體憲法的問題避而不談,到而只這是說建蘇□佔對區以應民隸主屬方於法波草恩憲法。如所週知,這一憲法是在觸犯民主的原則下,由特意選定的一小羣人在十分祕密的情況下擬定的,德國人民被剝奪了參與討論這一憲法的機會。同時,這個所謂憲當局法的,公也是開壓在西力方下國擬定家的佔領。該憲法的主要條欵,基本上是由佔領當局所授意的,用這種方法,聯邦制度遂被強加在德國人民的頭上。德國民主力量正對這一制度提出抗議,其理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就是因爲使德國聯邦化的計劃,他不是統一德國的計劃而是瓦解德國的計劃。指出下述一點也是重要的,卽所謂波恩憲法並不包含任何限制德國壟斷資本及減少貴族之控制地位的規定,它仍舊是德國侵略的鼓動者和組織者,而且是希特勒政權的主要支柱,祇用這一點就證明了,這一憲法决不能被認爲是民主的憲法。美、英、法之把所謂波恩憲法擴大施行於全德的建議,不是別的,祇是企圖把沒有東德人民參加和沒有蘇聯參加而建立的制度强施於東德,而按照波茨坦協定,蘇聯則負責東德佔領區。美、英、法的這一建議,也將下述事實置於不顧,卽蘇佔區的德國人民在由人民委員會草擬而經過全體人民討論的憲法草案中,已表示了他們未來德國機構的態度。西方三國草案第三節建議,把在華盛頓擬定的所謂佔領法規在全德實施,這建議事實上意味着放棄締結對德和約,無限期延長佔領制度。大家都知道,佔領法規第一段祗是說到:「佔領需要作相當時期之延長」三國企圖把問題說成好像佔領法規旨在能使德國人民建立民主自治政府,爲同美、英、法外長在華盛頓談判公報中所說的,但是,這與佔領法規的內容是完全矛盾的,大家都知道,依照佔領法規「二、三兩條」,國家行政機構的極爲重要的職權,都為佔領當局所壟斷,而德國人民却不得參加所有這些極爲重要的職權的執行,施行這種佔領法規是不符合於德國人民的利益的。如所週知,德國人民正在爲儘早締結和約及結束佔領制度而奮鬥。佔領法規也與在歐洲締造和平的任務相矛盾。(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