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稿約

(一)歡迎各種形式的文藝

作品。(二)特別歡迎生動活潑的

報告。(三)雜文,也要的。(四)只有假話不要,廢話

不要。(五)來稿最好不超過五千

字。(六)編者有權刪改來稿;

不願刪改者,請預先

聲明。(七)稿件發表後,有一點

稿費略表酬勞。(八)不用稿,附足郵票者

,退囘。(九)來稿暫寄本報轉「新

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