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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电影制片厂

长春电影制片厂,位于红旗街16号,厂区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万多平方米,厂房始建1939年,原名为“满洲映画株式会社”,1945年抗战胜利后,建立了东北电影公司,1946年5月国民党进攻长春,于5月23日撤往合江省兴山市(今黑龙江省鹤岗市),10月1日在兴山市正式成立东北电影制片厂。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迁回长春现址,1955年改为长春电影制片厂,1988年全厂有职工2615人。

长影是新中国电影事业的摇篮,经过40年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我国颇具规模的能生产故事片、科教片、戏曲片、美术片、译制片和电视剧,并可洗印大批拷贝的综合性电影制片厂,是当前国内最大的电影生产基地,产量居全国同行业之首。从1948年至1988年共拍摄故事片417部,科教片107部,美术片11部,资料片7部,纪录片45部,电视片19部。还译制了38个国家和地区的影片645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连续推出了《飞来的仙鹤》、《保密局的枪声》、《北斗》、《勿忘我》、《十六号病房》等多部好作品。

1980年《吉鸿昌》被《大众电影》第三届百花奖评为最佳故事片,1983年《人到中年》荣获第六届《大众电影》百花奖。先后共有20部影片在国际上获奖,有30部影片48次在国内获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奖励和《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荣誉。

吉林人民广播电台

1954年9月,吉林人民广播电台随吉林省委、省政府从吉林市迁到长春市,与长春人民广播电台合署办公,使用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和长春人民广播电台两个台号。1978年8月,省台和市台分设台址,位于西安大路2号。

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历年都有一些节目在我省和全国获奖,每年听众来信均在5万封左右,远在日本、朝鲜和美国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听众也给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寄信。目前,广播人口覆盖率已达83.9%以上。

1988年有职工245人,其中编采人员158人,工程技术人员32人。

吉林省图书馆

位于新民大街10号,是省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1909年始建于吉林市,1954年省会由吉林市迁至长春,后重新筹建,新馆于1960年建成正式对外开放。新馆舍为民族式大屋顶建筑。馆舍总面积13000平方米,其中书库6000平方米,阅览室1800平方米。

1988年藏书230万册。其中普通中文图书130万册,外文图书30万册,古籍37万册,中外文期刊14000多种,中外文报纸800多种。

吉林省图书馆隶属省文化厅领导,馆内设书刊采访部、分类编目部、报刊阅览部、社会科学参考部、业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等15个部室。

吉林省图书馆学会办公室、学会刊物《图书馆学研究》编辑部均设在省图书馆内。

1988年图书馆开设报刊阅览室、科技期刊阅览室、科技文献拾索室、中文社会科学开架阅览室、中文自然科学开架阅览室、社会科学参考室、读者自学阅览室,7个阅览室。还办理个人外借、集体外借、馆际互借、押金借阅等业务。

吉林省京剧团

原吉林省京剧团是由吉林人民京剧院和省立实验剧校学员及部分教职员组成的。1950年曾一度为省营,后改为民营。1954年9月,省政府迁来长春,该团交给吉林市。1958年8月北京和平京剧团下放吉林省,于10月成立新吉林省京剧团,1960年4月改为吉林省京剧院。1965年3月又改京剧团,1969年并入省文工总团,为京剧队。1978年2月恢复吉林省京剧团。团址安达街32号。

吉林省歌舞团

1954年8月建立。1957年5月省和长春市歌舞团合并,划归省文化局领导,1961年1月改称吉林省歌舞剧院。1962年10月,又将吉林市歌舞团并入省歌。1969年9月20日撤销,部分演员并入省文工总团。1978年1月恢复吉林省歌舞剧院,1984年12月改组,建立歌剧团、歌舞团、民族乐团(1959年1月13日经省编委批准建立,同年4月16日省文化局决定暂不独立,与省歌合署办公)和歌舞服务公司4个独立单位。1987年9月10日,歌剧、歌舞两团合并,组建歌舞剧团,服务公司也并入歌舞团,团址在红旗街5号。

吉林电视台

吉林电视台原为长春电视台,建于五十年代末。1959年1月筹备长春实验电视台,同年10月1日,长春实验电视台(台址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四楼)使用二频道开始试验播出。1960年5月1日,长春实验电视台改为长春电视台开始正式播放,每周播出3次电视节目。1966年,长春电视台在清华路3号兴建新台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发射铁塔高100米。

1967年1月15日,因“文化大革命”的干扰,长春电视台停止播放。1968年9月,长春电视台从长春市工人文化宫迁至清华路3号新台址。

1969年10月1日,长春电视台在新台址用二频道恢复播放。1975年10月1日,开始用七频道试转北京电视台彩色节目,发射功率为10千瓦,地址在长春市解放大路63号。1977年7月1日,长春电视台七频道开始定时试播彩色电视节目。

1978年10月1日,长春电视台改为吉林电视台。

1979年4月,吉林省彩色电视中心大楼破土动工兴建,主楼17层,总建筑面积17623平方米(1981年停建,1988年恢复建设,1988年元月竣工投入使用),台址位于新民大街副5号。

从1980年9月始,二频道和七频道都实行了彩色录像设备播出。1981年1月,吉林电视台将七频道的全部设备,从长春市解放大路63号迁到清华路3号吉林电视台。1986年改为七频道播放吉林台节目,二频道转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1988年底,吉林电视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总编办公室、技术办公室、新闻部、专题部、对外部、文艺部、技术制作部、技术播出等10个部室。

全台正式职工245人,其中采编人员190人、技术人员50人。设有吉林新闻、少年儿童节目、赛场内外、天气预报、每周一歌、电视讲座、评书联播等节目,还播放电视剧、电影、儿童美术片、祖国新貌、转播文艺、体育比赛实况等节目。吉林电视台拍摄的电视剧《响铃公主》获1984年度“飞天奖”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