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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普通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一、幼儿园及校办学前班

建国初期吉林大学、长影、汽车厂等大单位办起幼儿园,当时仅有8个幼儿班,保教人员20人。

1958~1965年期间,一些大专院校、驻区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相继办起幼儿园,全区幼儿园发展到34所,入园儿童达到2800人,入园率为12%。保教人员306人,受过专门训练的30人,占保教人员总数的0.9%。

“文化大革命”期间,幼教事业发展缓慢,只办起了7所幼儿园。

粉碎“四人帮”以后,幼儿园发展迅速,到1979年全区幼儿园达到53所,入园儿童5039人。同年为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和领导,区成立了托幼办公室。1982年对全区121所幼儿园进行检查,并根据幼儿园所的规模和保教质量等标准评出类别等级。评出一类一级1所,一类二级15所,一类三级5所,二类一级27所,二类二级23所,二类三级9所,其余皆为三类。

1984年区委、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发展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乡、街、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到1985年底以前,都要争取办起一所幼儿园;支持发展个体幼儿园。此后,全区各类幼儿园很快兴办起来。为解决未能入园的6周岁儿童的学前教育,自1985年开始全区先后有28所小学,利用有利条件办起41个校带学前班,招收学龄前儿童1620人,学前班参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同年朝阳区教师幼儿园被省教委命名为省首批办好的“示范园”。到1988年底,幼儿园所发展到265所(班)其中教育部门办2所,机关、部队办29所,企事业单位办66所,街道办5所,个体及校带学前班163所(班)。入园(班)儿童30173人。保教人员近5000人,其中受过专业教育和专门培训的幼儿教师有1463人。

二、学前教育内容

五十年代初,在幼儿园里主要是通过早操、作业、游戏、日常生活等向儿童进行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初级的智力开发、卫生习惯的养成教育和训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对幼儿进行正规教育。幼儿在园期间,按幼儿年龄分大、中、小班,有计划设置一些课程,自编一部分教材进行授课,有目的培养幼儿集体主义观念,爱劳动有礼貌的品德。1958年以后,幼儿园设置体操、语言、手工、图画、音乐、计算等课程。1960年,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增加幼儿园教育内容的通知精神,对中班幼儿进行拼音教学,对大班幼儿进行识字教学;小班进行5以内口算加减法,中班10以内加减法计算,大班20以内加减法计算。

“文化大革命”期间,符合儿童生理、心理特点的经常性体育活动,开发智力活动被取消。要求幼儿“从小粗知马列”,教师带着幼儿学习毛主席语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1年11月,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教育纲要》,朝阳区各园所对幼儿教育开始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开设语言、常识、计算、体育、美术、音乐、游戏等7门课程,在开发幼儿智力,培养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三、重点幼儿园简介

朝阳区教师幼儿园

位于西朝阳路39号,建于1976年10月,由区文教局主办。1988年有8个班,其中学前班3个、大班2个、中班2个、小班1个。在园幼儿307人,教职工47人,其中幼儿教师16人。园内环境幽雅,有喷水假山,大理石雕像树立园中央,幼儿活动场地宽阔,设有大型玩具9件,室内设有小型玩具柜,教育桌椅标准化。该园于1986年以来,先后被评为省托幼系统文明单位、市优秀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市普及初等教育先进单位、市先进园所、市厂际竞赛先进集体等,多次接待外省、市、区同志参观。

省政府机关第四幼儿园

位于南湖新村二栋,成立于1985年,由省政府办公厅主管,1987年被命名为市示范幼儿园。1988年有大班2个、中班22个、小班4个、学前班3个,在园幼儿380人,幼儿教师22人,保健医2人,保育员21人,园内大型玩具9件。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新兴幼儿园

位于汽车厂厂区,成立于1965年,1987年被命名为市示范幼儿园。1988年有大班3个、中班4个、小班11个、学前班2个,在园幼儿737人。是规模较大的幼儿园,保教人员85名,其中幼儿教师42人都是幼师毕业,庭院栽植了花草树木,环境优美,活动场地宽敞,设置了幼儿户外玩具12件。该园由于科学管理、保教质量较高,1988年为全国幼儿学科学研讨会作过公开课,多次接待中央、省、市领导的视察以及外宾的参观。

长春市实验幼儿园

位于北安路44-2号,成立于1988年,主管单位市教委。该园有大班3个、中班3个、小班3个、学前班3个,在园幼儿305人,保教人员36人,其中教师22只,保育员12人,保健医2人。室外活动场地2500平方米,庭院建设具有童话意境,儿童户外活动玩具6件。

东北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

位于自由大路16号,成立于1949年。1988年有大班9个、中班6个、小班6个、学前班4个,在园幼儿784人,保教人员73人,保育员28人,保健医4人。园内有大型玩具7件,拥有4146平方米的室外活动场地,该园为全国幼儿学科学研讨会主办单位。

第二节 小学教育

一、小学发展概况

据《长春县志》记载,区内最早的小学堂建于清光绪三十二年二月(1906年)。1927年为乡五区第二小学,仅有教师2名,学生53人。沦陷时期朝阳区为“新市区”先后建立了白菊、樱木、顺天、春光、白山、双叶6所小学。1942年时有114个班,学生5714人,其中中国学生只有46人,其余为日本学生。教师由日本人担任。国民党统治时期,区内有钟华区中心校、兴安、兴仁、清和4所国民小学,共有97个班,3182名学生。

长春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立即着手恢复教育,钟华区中心完全小学校、西安大路完全小学校很快复课,并新建了安民完小和安达街完小。1952年全区小学由解放初的4所发展到14所,共有14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8009人,教师65人。1957年全区又先后建立3所子弟校,全区共有208个班,在校生10561人。1958年掀起了全民办教育的高潮,仅上半年新建起民办小学13所,1960年实行全党全民办教育,小学建立迅猛,到1962年全区小学校达到52所,799个班,在校学生38389人。随着人口的增多,国家加快了小学的建立,到1965年,区内小学达到64所,其中区属35所,省市直属9所,厂办子弟校20所,共有103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48152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9年8月清和公社学习沈阳经验,率先办起“抗大小学”,之后全街道95个居民委办起105个抗大班,招收4406名小学一、二年级学生。1972年民办小学全部过渡为全民所有制小学。1974年“抗大小学”撤销。

1977年小学教育逐渐走上正轨,1978年解放大路、安达街2所小学被市教育局列为区办重点校。到1979年区属小学发展到48所,在校学生46760人。1980年5月省教育厅确定解放大路小学为首批办好的重点小学。1983年郊区的城西、西新、双德3个人民公社划为朝阳区,随之28所乡、村小学划入,到1984年,区属小学达78所,在校学生47362人。1985年4月,在北安路小学创办“朝阳区弱智儿童辅导班”,招收2个班,24名学生。到1988年末,全区小学发展到80所,其中区属校53所,子弟校25所,省属校2所。共有1295个教学班,63396名学生。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72%。

1984年后,由于朝阳区人口增长,造成生源增多,学校容纳不下的状况。1988年末有238个班,12730名学生实行二部制授课。

二、小学管理体制

沦陷时期,初等学校行政人员由市教育科指派,学校教职员任免调转由教学官、视学与校长斟酌。校长没有人事权,校长、副校长为日本人。国民学校设日系“首席”,下设教务、训育、卫生、体育主任。国民党统治时期,校长由市政府教育部门任命。

解放后,学校设校长、副校长具体管理学校。教导主任在校长领导下管理教学和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及学籍,班级由校长任命班主任全面负责。校长、副校长由区政府任命,教导主任由区文教部门任命。

1968年,解放军、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各小学,学校成立革命委员会,“工宣队”负责人兼任革委会主任管理学校。

1971年,区革委会决定,区属小学一律放到街道公社领导,各公社成立教育组管理小学,1973年小学重新收回区管。1983年由于3个乡划归区管,所属小学随之归区文教部门管理,1984年12月,对乡村学校按“谁办学、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区乡共管,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

1984年全区普遍推行校长负责制,实行“上级行政领导,校长全面负责,教工民主管理”的三位一体管理体制,从此,校长由区教育局聘任,教导主任、班主任以及科任教师均由校长聘任。

三、思想政治教育

沦陷时期的日人学校开设“王道乐土”、“日满亲善”等国民道德课,培养学生对日伪统治者的“忠心”。国民党统治时期实行“党化”教育,宣传“反苏反共”的思想。

建国初,对小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以《共同纲领》和《宪法》中规定的“五爱”教育为主要内容,向学生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1954年根据省市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爱劳动,守纪律的教育。1956年《小学生守则》公布后,围绕贯彻《小学生守则》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和纪律教育。1958年省教育厅公布《吉林省小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及奖励处分试行办法(草案)》,开始对学生思想品德按甲、乙、丙、丁等级评定。1962年后,对学生操行只定评语,不再评定等级。

1963年以后,广泛开展各种传统教育和学雷锋做好事等活动,小学出现了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艰苦朴素为荣的良好风气。

“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动辄大批大斗,学生的思想纪律极为混乱,少年儿童心灵受到严重摧残。

粉碎“四人帮”后,小学思想政治教育逐渐得到重视。

1979年10月,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试行草案的通知》,各校以贯彻《守则》、开展学雷锋、创“三好”评比竞赛活动为主要内容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

1982年,省教育学院组织编写了小学思想品德课教材,各校设置了思想品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风尚的教育。

四、教学

建国后,主要学习苏联教学经验,运用凯洛夫《教育学》提出的“五个原则”“六个环节”进行教学。并实行“五级分制”。1958~1960年“大跃进”期间,由于开展勤工俭学,学生参加劳动过多,破坏了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

1962年,普遍学习辽宁省“黑山县北关小学”识字教学经验,精讲多练,讲透关键,增加实践。长春市在宽平大路小学进行学习黑龙江省“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经验的试点,学生直呼拼音能力增强,识字量增多。1965年,贯彻毛主席“七·三”指示,部分小学学习郭兴福教学法,在教学上试搞“启发式”、“少而精”,改变填鸭式、多而杂的教学方法。

“文化大革命”期间,实行开门办学,学工、学农、学军,教学秩序被打乱。

粉碎“四人帮”后,教学秩序逐渐恢复正常,各类教学改革实验相继开展起来,朝阳区进修学校于1984年开始在解放大路、宽平大路、明德路等10所小学进行“读讲精练教学法”实验,打破了传统的课堂教学结构,采用了“复习检查、设疑生趣、讲读探究、初试验证、系统整理、分组精练、自批自改和概括总结”八个环节进行教学。主持这项实验的教师撰写的论文《读讲精练教学法的理论与实践》曾在省市教育学会教学年会和1985年全国教育学会小学教学第二届年会上做了交流,并在全国十几个省、市、自治区推广其经验。

五、学制

民国时期实行“四、三”学制。1937年5月,伪满政府颁布了“新学制”,在小学阶段实行国民教育制,初小四年称为“国民学校”,高小二年称为“国民优级学校”。国民党统治时期仍沿袭“四、二制”学制,一律称国民学校。

解放伊始,小学学制实行“四、二”分段制,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春季始业。1952年,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发出《东北地区实行新学制过渡期间工作处理方案》,小学开始实行五年一贯制,学生一律改为秋季始业。1954年根据国家教育部“暂缓推行小学五年一贯制”的指示,小学五年一贯制停止实施,仍实行“四、二”制。在“大跃进”期间,根据省委提出的“一条龙”改革学制的新路子,1960年在二中、解放大路小学、康平街幼儿园进行七年一贯制试点,招收6周岁试验班。中小这“一条龙”试点工作不到一年即停止。

1962年根据中央“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的指示,朝阳区部分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1963年,小学五年制试点工作停止,恢复六年“四、二”分段制。1968年按照毛主席的“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小学又实行五年学制。1971年在安达、解放等7所小学附设初中班(俗称小学戴帽),一年后转入中学,1972年秋取消了小学附设初中班。1983年秋,根据教育部指示,小学一至四年级全部改为六年制,成绩好的三分之一的五年级学生仍执行五年制,五年毕业后升入初中,其余五年级学生改为六年制毕业,1984年以后,小学全部实行六年制。

六、课程设置与课时

沦陷时期,初小设日语、“满语”、团体训练、算术、作业、图书、音乐7科,高小除设以上科目外,增设实物课。初小每周26课时,高小每周32.5课时。

国民党统治时期,初小开设国语、团体训练、算术、作业、图书、体卫、音乐、常识8科;高小不开常识,增开自然、公民、历史、地理科,其它科目相同。初小每周22.5课时,高小每周25课时。

建国初期,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小学一至四年级,开设语文、算术、自然、常识、体育、音乐课,每周30课时,五、六年级增设历史、地理课,每周32课时。

1958年各年级普遍增设了社会主义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每周一课时。

1959~1960年,小学开设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体育、唱歌、图画、手工劳动课。一至四年级每周24课时,五、六年级每周27课时,1960年下学期停授地理课,教学时数移给语文、算术各一课时。

1968年复课后,开设政文、算术、革命文艺、军体、图画课,政文课以《毛主席语录》、毛主席的“老三篇”(《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和报刊上重要文章为教材。7所小学试开英语课,部分小学把算术改为三算(珠算、心算、笔算),学工、学农、学军列入教学计划。

1977年,省教育厅规定,小学四、五年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常识、体育、音乐、图画课、每周24课时。

1981年,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规定开设品德、语文、数学、美术、音乐、体育,三年级以上增开自然(或常识)、历史、地理课,每周26课时。

1988年,开设品德、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课。五六年级增设历史、地理课,一至二年级21至23课时,三至六年级24至26课时。

七、重点小学简介

安达小学

位于安达街36号,建于1948年11月,原名清和街小学,1949年6月改称安达街小学。校园面积6432.21平方米,教学楼三栋。1988年30个教学班,1622名学生,教职工78名,其中超高级教师2名,高级教师35名,一级教师30名,二级教师9名。

1982年后,学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开辟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基地、劳动基地,第二渠道、第三渠道教育十分突出。1983年市教育局在该校先后召开了“教学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和第二渠道教育现场会,1986年教育局把安达小学列为市开放学校之一。该校有印刷厂,年产值达90万元。1988年被省教育部门评为“勤工俭学先进单位”。

解放大学小学

位于解放大路92号,建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1947年7月,当时称钟华区国民中心小学,1951年改为第四区中心校,1956年改称朝阳区解放大路小学。“文化大革命”中改为长春市铝制品厂五七学校(九年制),仅一年即恢复了解放大路小学名称。1988年学校自筹资金和社会集资建起4300平方米的新教学楼,按小学教学的要求设有电教室、图书室、音乐和体育教室等。1988年学校有28个教学班,1867名学生,教师77名,其中超高级教师1名,高级教师33名,一级教师30名。

该校注重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品德教育,下功夫抓教师的备课、板书、作业批改、试讲等基本功训练,学校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入学率、及格率、巩固率和升学率是全区最好的。(附表)

第三节 中学教育

一、中学发展概况

沦陷时期,一些日本人带其家属移居长春,朝阳区做为“新市区”,居住的大多数是日本人。1933年建立新京第一中学校,1936年建立新京锦丘高等女学校,这2所中学招收的都是日本学生,教师也为日本人。1942年,新京第一中学有27个教学班,1321名学生,新京锦丘高等女学校有18个教学班,975名学生。国民党统治时期,区内有市立第三中学(后改为省立二中)、青年中学、松北联中3所中学,有学生2000多人。

长春解放初期,区内相继建立了市立第三中学(师大附中),市立第四中学(二中),1952年建立了市立第五中学。1953年创办了朝阳区民办文化实习学校,招收2个初中班,110名学生。1954年从吉林市迁来省实验中学。1956年在解放大路、和平大路2所小学附设了8个初中班,招收了440名学生。1957年市教育局决定把和平大路小学改为第十六中学(1958年为汽车厂中学),并建立市第十七中学。到1958年末,全区中学发展到7所,在校学生6770人。

1960年以后,在党的“国家办学、单位办学和群众办学相结合”的办学方针指引下,公立和民办中学相继在区内建立,到1965年民办中学发展到9所,即朝阳区民办中学,绿园民办简易中学、红旗民办简易中学、孟家民办简易中学、清和民办简中学、东风民办简易中学、桂林民办简易中学、白菊民办简易中学、朝阳区私立中学,共有36个班,1730名学生。公立中学发展到19所,即二中、五中、十中、十七中、三十中、三十六中、三十八中、四十四中、四十五中、四十六中、五十中、五十一中、六十一中、六十八中、六十九中、一百零八中、省实验中学、师大附中、汽车厂中学。同年将2所民办中学改为职业中学。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朝阳私立中学解散。1968年10月原省市所属的18所中学下放区里,同时,6所民办中学分别改称八十六中、八十七中、八十八中、八十九中、九十中、九十一中。1971年撤销三十中学、一百零八中学。撤销八十中、九十中学,同年重新建立了三十中学。全区共21所中学,有585个教学班,30016名学生。1973年民办中学转为公办中学,4月21所中学全部调市管。1974年市教育局将二中、十中、十七中、三十中、三十六中、三十八中、四十四中、四十五中、四十六中、五十中、五十一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八中、六十九中、八十六中、八十七中、八十九中、九十一中19所中学下放区管。1975年全区中学已发展到32所(其中厂办8所),共计78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8498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学曾一度停课,随后又实行“开门办学”,工宣队进驻学校,中学教育质量明显下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学教育逐渐走上正轨,重建九十中学,到1980年区属中学已发展到21所,53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6603人。随着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入,三十六中、四十六中等中学改为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有所减少。1983年3月城西、西新、双德三乡划归朝阳区,原郊区所管理的十九中、二十二中、一百一十一中、一百一十八中、一百二十五中、一百二十六中随之划入朝阳区。全区中学达到37所,其中区属中学16所,213个班,在校学生11832人。1980年后,社会办学发展较快,汽车厂、光机学院、光机所等建立起8所子弟中学。1985年,区文教局制定了《朝阳区学校目标管理方案》,对全区中学实行了“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划分档次,全面提高”的管理办法。根据学校的师资水平,办学条件,领导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条件划分“标准、合格、提高”三个档次,其中标准学校3所,合格学校8所,提高学校6所。1986年成立了长春市第六十七中学。截止到1988年全区中学发展到42所,67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4142人,其中区属17所,24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1805人,省市直属校11所,26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4087人,驻区子弟校14所,173个教学班,在校学生8250人。同年区属校中有三十中、四十五中、九十中3所中学被省教委命名为首批办好普通初级中学达标校,6所中学被教委命名为“振兴学校”。

二、思想政治教育

沦陷时期日本人开办的中学向学生灌输“日满亲善”、“共存共荣”、“王道乐土”等思想和培养“武士道”精神。国民党时期的中学向学生宣传“反俄反共”的思想。

建国初,中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教育,肃清封建思想影响。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中,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思想教育。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用总路线精神教育学生。1963年,中央发布《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结合宣传贯彻《条例》,在学生中开展学习雷锋创“三好’活动,教育学生发扬革命优良传统,成为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习毛主席语录,阶级斗争大批判代替了思想政治教育。

1979年后,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活动,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前途教育,1982年以后,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道德法制教育,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三、教学

沦陷时期和国民党统治时期主要是注入式、填鸭式的教学。建国后,中学主要学习苏联教学经验,运用凯洛夫提出的“五个原则”、“六个环节”进行教学,废除注入式、填鸭式教学方式。1958年在教育革命高潮中,各中学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改革实验,有的学校对主要学科教材进行砍换、补移、打破旧教材体系,冲破旧框框,还有的中学试行学科分别集中讲授和主科两节连上等方法。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朝农”、“学海龙县五、七中学”,开门办学,学工、学农、学军,“大批判”是学生的主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语文课教学上,各中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活动。1983年进行了“先导教学法”的实践项目,数学教学进行“加强概念教学,培养学生计算能力”的改革实践。1985年进行初中语文“四步教学法”的实践,1986年被市教育局评为优秀教学改革项目。

四、学制

沦陷时期,伪政权颁布了“新学制”,在中学阶段将六年制缩短为四年制,改为分科的“国民高等学校”。国民党统治时期,实行高中三年、初中三年学制。

1961年以前,中学实行“三、三”制,即三年初中、三年高中。1961年根据中央提出的“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的指示,朝阳区在二中和安达小学、五中和北安路小学进行了十年一贯制试点,即小学、初中、高中学习十年毕业,试行不到一年即停止实施。1968~1978年实行四年制,1978~1982年实行“三、二”制,即初中三年,高中二年,1982年后实行“三、三”学制。

五、课程设置与课时

沦陷时期,中学开设国民道德、“满语”、日语、实业讲习、实业实习、史地、数学、自然科学、体育、音乐、语言、图书、军训等课程,每周42个课时。

国民党统治时期,开设国文、实业实习、史地、数学、自然科学、体育、音乐、图书、公民、军训等课程,每周28个课时。

建国后,中学课程设置变化较大。建国初,初中开设语文、数学、历史、地理、自然、生物、物理、化学、外语、政治常识、体育、音乐,每周课时。

1958年,初中一年增设手工劳动课,教材自编,初中二、三年级、高中二年级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教材由省教育厅编印。

1963年秋起,初中一年级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汇编的新教材,试用教育部制订的新教学大纲。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国家教育部通知,中学语文、政治合为政文课,高中采用《毛泽东选集》甲种本,初中采用《毛泽东选集》乙种本,全日制中学教学计划停止使用。新学年计划按《人民日报》登载的《全国都应成为毛泽东思想的大学校》的精神安排。

1968年8月复课后,中学开设政文、数学、军体、音乐、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外语等课。

1977年,省教育厅对中学课程和课时做了调整,开设政治、语文、数学(代数、几何)、农业、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课,每周27课时。

1986年,初中增设了劳动技术课。初中一年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植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课,每周31或32课时。初中二年增设物理,初中三年增设化学课,撤销生物课,每周30课时。

1988年一年级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生物、地理、历史、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技术课、二年级增设物理课,三年级增设化学课,撤销生物、地理课。每周30~32课时。

六、重点中学简介

长春市第三十中学

位于永安街19号,建于1972年3月。校舍面积8548平方米,教学楼1900平方米,现有22个教学班、3个职业班,在校学生975人。教师290人,其中高级教师18人,中级教师38人。建有2500平方米的实验室楼,楼内有标准的实验室、准备室、仪器库、阅览室,因此被省教委命名为“实验室标准化学校”。1985年被省教委命名为“省首批办好的普通达标初级中学”,1987年被市政府命名为“振兴学校”,1988年被市政府评为“长春市教学工作先进校”。

长春市第四十五中学

位于红旗街37号,建于1963年。原校舍系长春冶金建筑学校食堂,1984年,通过集资新建教学楼3700平方米。1988年有18个教学班,1092名学生。教职工118人,其中高级教师15人,中级教师45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结合实际,实行“一年衔接,打好基础;二年抓好转折,防止分化;三年狠抓中差,夺得大面积丰收”的教学管理办法和任课循环制,各科教学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连续五年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名列全区第一名,被省市政府命名为“六、五”期间先进单位和“振兴学校”,是市政府确定的开放学校之一。

长春市第九十中学

位于隆礼路37号,原为白求恩医科大学子弟校,建于1972年,1975年移交给朝阳区,当时称新疆街学校,1978年改为长春市第九十中学。学校设有理、化、生物实验室、准备室、图书室。操场宽敞,设施齐全。1988年末有19个班,在校学生1082人,教职工118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学校实行“宏观控制与微观自我调节”的管理办法,与重点小学结合实行初中四年、小学五年的学制改革,教学上采用了“目标管理,分类推进”的管理手段和“分层次教学与课堂教学多样化相结合”的教学程序,教学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学校几年来入学率、及格率和优秀率均列市区前茅,在省市和全国性中学生中各项竞赛活动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1987年被市教育局命名“振兴学校”,同年被省教委命名为“吉林省首批普通中学达标校”。(附表)

第四节 教师队伍

一、小学教师

1927年乡五区第二小学仅有教师2人。沦陷时期的樱木等6所日本人小学有教师124人,都为日本人。国民党统治时期4所小学有教师103人。

解放后的小学全部留用了国民党时期的教师。当时有教师105人,年龄大多数是在20~35岁之间,87%是师范和国高毕业生。1952年小学发展到14所,教师已达到265人,新增的教师是从其他行业改业过来的或高中毕业生。大跃进时期小学发展较快,师资严重缺乏。1958年区文教局为解决小学教师不足的问题,委托区教师进修学校开办了师范学校,招收初师1个班40人,中师2个班119人,这些学生毕业后,全部分配到小学任教。五十年代末期开始,一些师范学校的毕业生陆续分配到小学任教。这一时期兴办的民办小学,教师主要是退休老教师、分配到外地没去的中师毕业生和从社会上招收的知识青年。1960年区教师进修学校培训204名社会知识青年充实到小学教师队伍,同年还招收18名初中毕业生到小学担任低年级教师。1963年朝阳区小学教师达到570名,其中胜任的537人。1965年对代课教师进行培训,经考核后有150名代课教师转为正式教师。

随着小学的发展,教师队伍逐渐扩大,到1968年小学教师达到1078人,

但仍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1971年遵照毛主席关于“教改问题,主要是教员问题”的教导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加强了教师队伍的改造和建设,区文教局选用工人到小学任教。1973年全区小学(含驻区校)教师达到1804人,文化结构为本科毕业生的31人,专科毕业的103人,中师毕业的998人,初中和高小毕业的672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把教育提到重要的战略地位,教师队伍得到加强,同时加强了对小学教师的培训,不胜任的教师下岗接受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省、市、区教育系统进修。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文化提高班,师资培训进修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仅1981年就办了11期业务进修班,有600名教师参加了学习,到1982年末,小学教师中有90%能胜任教学工作。

1983年三乡所属的28所小学划入朝阳区,使区属小学教师达到1446人。到1988年末,全区小学教师达到2875人,其中区属小学教师1787人。区属小学教师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教师总数的71.5%,特级教师6人,获高级职称的10人,中级职称的855人。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656人,36~45岁的中年教师532人,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6.4%。

二、中学教师

沦陷时期,2所日本人中学1942年时有教师67人,都为日本人。国民党统治时期区内3所中学有教师116人。

建国后的中学留用了国民党时期的教师,随着中学数量的增加,教师队伍不断扩大,除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分配到中学任教外,还从小学教师和中学职员中提调中学教师,同时还在社会招用高中毕业生任代课教师。1958年开始创办民办中学,民办中学的教师来源主要是中学退休的教师,部分大中专毕业生和待业的高中毕业生。1960年区属中学有教师527人,其中民办教师46人。六十年代本着“自力更生,就地取材,能者为师,水涨船高”的原则,实行长期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离职学习与在职进修相结合的办法,解决了师资不足与质量不高的问题。

“文化大革命”前每年都有大专毕业生分配到中学任教,同时从外地调入教师,从小学教师中提调,从其他行业转入,加之区内的自培,使中学教师队伍迅速扩大,到1968年中学有专任教师1100人,民办教师116人。1972年民办教师中有40人转为正式教师。1974年实行开门办学,各中学还聘任1~2名工人担任教师。1977年在民办中学任教的60名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全民教师。

年底,区属25所中学有教师1666人。

1978年后,年年有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到中学任教。1981年,为使中学教师达到相应学历(大专以上),区组织教师参加市教育学院的师资培训班,同时区进修学校还组织各种类型培训班和提高班,提高师资水平。1983年三乡5所中学调入,区属中学教师达到了1716人。到1988年底全区中学教师达到2819人,其中区属中学教师879人。在区属中学教师中有高级教师108人,中级教师420人。中学教师中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26人,占教师总数的82.6%。年龄结构为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343人,占教师总数的39%,36~45岁的中年教师457人,占教师总数的52%,46岁以上的老教师79人,占教师总数9%。

第五节 校舍建设

沦陷时期的新京中学、樱木小学、白菊小学、锦丘高等女学校、顺天小学、春光小学、双叶小学的校舍都为砖木结构的二层楼房,建于1936~1940年间,有的校舍除教室之外还建有室内体育室。国民党进入长春后,不但没能建设新校舍,有的校舍(锦丘高等女学校)还被占作兵营。

解放后,对沦陷时期的旧校舍进行维修,继续使用,同时利用战争期间被破坏的民宅、机关住房,废弃的工厂、仓库进行改造作为校舍,1949~1955年期间维修、改造10所小学校舍,中小学校舍面积达9564平方米。从1958年开始民办中小学迅速增加,但基本上利用废弃的房屋,加以改造或师生自己动手盖起简易的校舍,仅1960年,师生自己动手盖了2725平方米的简易教室,同时政府也加快新校舍建设,到1960年新建了慧春小学校楼房校舍1260平方米,清华、五十一中、三十八中平房校舍5260平方米。

1961年区文教局成立了基建办公室,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的规划和建设,同时,国家加大了对校舍建设的资金投入,使新校舍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仅1962年,国家投资18.4万元,完成8000平方米的基本建设,新建、扩建小学校舍4处,2793平方米,改建校舍7处,5207平方米,增加了90个教室。1963年利用工业“下马”的厂房、其他闲置的房屋,因陋就简地改造成5所小学校舍,新建了2处校舍,到1965年总计新建了西民主、育光、慧春、六十八中、三十中、春郊、宁静、延安、五十一中、城西中心校12处校舍,16646平方米,其中楼房11071平方米,平房5575平方米。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校舍建设速度放慢,到1970年五年间只建4处新校舍,由于这时期,学校“停课闹革命”和“打、砸、抢”,校舍无人管理,一些校舍遭到破坏,维修又跟不上去,校舍中的危房数量增加。1970年成立了朝阳区文教基建维修队,负责全区中小学校舍的管理、维修和建设。1972年对五中、四十四中、孟家、白山、西中华等15所中、小学的校舍进行了大修,维修和翻修,面积达14100平方米。驻区单位积极支援校舍建设,1972年,校舍建筑投入62.57万元,其中地方自筹30.59万元,建筑面积8540平方米,到1975年共建了开运、南湖、六十九、八十七、八十六、翔云、五十一、西中华、富锦、新民、育光等中小学校舍,面积达18399平方米。1975年中学校舍建筑面积达到117074平方米,教室818间,小学校舍建筑面积79213平方米,教室726间,1976~1980年间新建了九十一中、职业高中、延安小学、一百二十五中校舍,对双德中心校和西新中心校校舍进行扩建,建筑面积达1291平方米。

1980~1988年间,拆除了宽平、安达、富锦、北安、安民、西中华、解放、六十七中、四十五中、三十八中、三十中等11处旧校舍,面积达11495平方米,翻建、扩建成新校舍,面积达31942平方米,其中新建和扩建的开运、正阳、新民、八十九中、区进修学校、职业高中校舍,面积达7915平方米。这一时期乡村小学新建、扩建校舍15栋总面积达35415平方米。在翻建新建校舍的同时,也加强了校舍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朝阳区教育局制定了《朝阳区各级各类学校校舍管理办法》、《关于重申中、小学校舍设备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每年对各校的校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比,1984年至1986年朝阳区连续三年被省市教育部门评为校舍建设和管理先进区。区文教基建部门抓紧对校舍的维修工作,仅1986~1988年,全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投资121.7万元,其中维修房屋面积169253平方米,土建维修85411平方米,门窗维修24469平方米,围墙25763延长米。

截止1988年底,全区共有小学校舍(不含驻区)117栋,其中楼房35栋,平房82栋,总面积97503平方米,教室903间,一类校舍29栋,二类校舍64栋,三类校舍24栋。中学校舍(不含驻区)95栋,其中平房81栋,楼房14栋,总面积75030平方米。一类校舍14栋,二类校舍45栋,三类校舍15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