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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沦陷时期,新京特别市行政处设教育科,国民党统治时期,钟华区公所设民教股。

长春解放后,1948年11月,区政府设文教股管理小学教育,1950年8月文教股撤销,小学由市教育局直接领导。1952年小学又放回区领导,恢复文教股,1955年文教股改称文教科。1958年8月文教科改称文教处。1965年文教处改称文教科。1968年8月朝阳区革命委员会内设文教组。1969年12月改为教育组。1976年改称文教处。1983年12月改为文教局。

文教局下设幼教科、初教科、中教科、体卫科、督导室、校外教育办、职工教育办、朝阳电大管理站、秘书科、人事科、计财科等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