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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城市建设

第一章 市政建设

朝阳区历史较短,沦陷之前为市郊农村,是一片土岗起伏的田野。1931年日本侵占东北,定长春为伪满洲国首都后,将今斯大林大街以西,长沈铁路以东,北安路以南,南湖大路以北划为“新市区”。强迁境内20多个村屯,进行重点开发和建设。通过规划设计,于1932年开始实施第一期国都建设计划,初由国都建设局负责,后移交伪“新京特别公署工务处”。到1937年12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道路建设上,建成今斯大林大街、解放大路、新民大街、西安大路、东民主大街、西民主大街等主要街路。并在主要街路设圆形广场。以广场为中心放射式向各方向延伸干道,组成方格网与对角线的城市道路。主干道两侧均栽植树木,有的街道中心建树池、花池进行绿化。排水建设也较为先进,雨水污水分流,照明电讯线路均走地下。于此同时,设在新民大街、自由大路两侧的伪国务院、伪军事部、伪综合法衙等主要机关大楼均相继完工,一些日伪官邸也平地而起。供水、排水、电力、煤气、电讯等城市基础设施齐备。

1938年实施“第二期国都建设计划”,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致使建设中断。部分街路只开出路型,有的未及铺装,造成一些“卡脖子”路段,伪皇宫只打个地基而停止建设。据1942年统计,1938~1941年间,全区建成大小街路90余条,广场7座,铺设上水管线近300公里,下水管线200多公里,初步建成6个公园,即南湖、顺天(现朝阳)、牡丹、白山、黄龙、安达街公园。

国民党占踞长春两年零五个月,不仅没有进行任何建设,反而大肆破坏,拆毁了三分之一的城市住房,砍伐了树木、挖掘了道路,取而代之的是碉堡、铁丝网和战壕,城市的电力、煤气、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

长春解放后,人民政府开使恢复城市基础设施,打通“卡脖子”路,重修道路、安装路灯、栽植树木。随着第一汽车制造厂等大型企业在区内的建立,众多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在境内的设置,城区的规模不断扩大,城区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除了相继新建改建了一些道路、桥梁,增设了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扩大了煤气制造能力,加强了园林绿化之外,还建设了一些大型的公共建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市建设步伐更加加快,300多条街路都已铺装,同时发动群众,栽花植树整顿市容,改善环境,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6.75%。大面积改造了设施落后、房屋简陋的居民区。错落有致、排列齐整的居民住宅楼群平地而起。长白山宾馆、吉林电力、省彩电中心等十几幢高楼大厦巍峨挺立。电力、通讯、供暖等基础设施逐步现代化,城市交通四通八达。朝阳区以其宽敞的街路、优美整洁的环境而名扬省内外。

第一节 道路桥梁建设

一、道路建设

民国时,现朝阳区在旧城外,有20多个村庄,其外是一片土岗起伏的田野。有2条大车道(土路)穿越其间,村屯之间有田间小路相连。

伪满洲国建立后,在“新市区”进行道路建设。“新市区”的道路按近代模式,呈规则的几何图型,数条纵横干道直角相交构成方格网,在主要交叉路口设圆型广场,再以广场为中心,放射式向各方延伸干道,组成方格网加对角线的道路系统。

1932年“新市区”道路建设全面动工,开始兴建主要干道大同大街(斯大林大街),至1937年铺装完成了大同大街(斯大林大街)、兴安大路(西安大路)、兴仁大路(解放大路)、至圣大路(自由大路)、安民大路(工农大路)、盛京大路(南湖大路)、东万寿大街(东民主大街)、西万寿大街(西民主大街)、顺天大街(新民大街)等主要干道,同期还建成了建设街、白菊路、宽平大路、同志街、红旗街等主要街路,和西朝阳路、万宝街等90余条街巷道。在修建街路的同时,还建成了大同广场(人民广场)、至圣广场(自由广场)、建国广场(工农广场)、兴安广场(西安广场)、盛京广场(南湖广场)等7座大型广场。到1938年“新市区”建设道路面积达5072.508平方米,其中碎石路901.068平方米,沥青路223.082平方米,简易路207.390平方米,土道(型)3740.968平方米。主要干道宽度达60米,分为快车道、慢车道和人行步道。这一时期修建的市街道路,基本构成了朝阳区方格网加对角线的道路系统。在干线道路上还附设照明设备,建有近代排水系统,有的干道还设绿化带。

1937年以后,主要修建了次要小街路,及对铺筑完的街路进行绿化和路灯安装。194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太平洋战争,在“新市区”道路建设便停了下来,至使大部分道路建设中途停顿,许多道路只铺装了快车道,有的道路一半是土路,一半是方石路,而且断头现象较普遍,存在许多“卡脖子”路。

在国民党统治的二年多的时间里,不但没有进行街路建设,反而对道路进行破坏,埋设地雷,挖掘沥青马路修建碉堡,当时长春市有296条街道被挖掘而遭到破坏。区内建设街、延安大路、同志街等遭到了严重破坏。

解放后,人民政府即着手道路恢复工作,拆除路障,补修遭到破坏的道路。建国后,市政部门对沦陷时期遗留的道路骨架进行继建和扩建,打通卡脖路段,将原先的土路碎石路翻修成沥青路。

1952年为支援汽车厂的建设,修建了从西安大路通往汽车厂厂区的和平大路。1954-1955年长春市把市政建设投资94%和84%用于为汽车厂服务的基础设施上,开辟了贯通汽车厂区的创业大街、锦程大街、东风大街3条平行主干道和12条支干道,修筑道路计96238平方米,基本形成汽车厂区纵横相交的道路框架。从1948年至1988年四十年的时间里,全区的街路普遍进行了改建、扩建,同时还新建一些街路。相继翻建了南湖大路、扩建了开运街、拓宽了西安大路、延安大路、工农大路等主要干道。新建了九江、风华、兴华、宏波等29条路,长太、永盛等15条街,九川、万福、天泉等84条巷道。建国前的泥结碎石路,小方石路和建国后新建的道路,基本铺装成沥青或沥青混凝土路面。

区城建部门对道路经常进行维修,1978-1988年间就维修街路106万平方米,在正常维修的同时,为弥补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从1981年始发动驻区单位和群众集资改造和维修道路,当年集资269.1万元,是国家1981年对市政建设投资的3.5倍,新修道路7万多平方米。1984年集资达709万元,铺装人行步道91800平方米,改造土路194500平方米。截止到1988年共集资5500多万元,主要用于人行步道的铺装、土路改造和街巷庭院小路的修建。

1988年朝阳区共有街路345条,主干道14条,次干道10条,区间道152条,街巷道169条。综合各类道路总长度287.718米,总面积4504.442平方米,道路面积2661.360平方米,沥青路面为2268.416平方米,人行步道铺装水泥方砖489.959平方米。

二、桥梁建设

区内共有桥梁16座,其中跨越长沈铁路的桥梁有西安大桥、朝阳桥、宽平大桥3座,跨越沟渠的桥梁有孟家桥、二道岗桥、三家子桥、朱家屯桥4座,跨越湖泊的桥梁有南湖大桥。南湖公园、朝阳公园有亭桥、曲桥、拱桥8座。道路上的8座桥梁中有7座始建于沦陷时期,解放后有5座桥梁重建。

宽平大桥

位于朝阳区南部,座落在开运街与宽平大路交叉点上,横跨长沈铁路,是通往第一汽车厂区的主要桥梁。该桥建于1953年,是长春解放后新建的第一座跨线桥,在当时是市内最宽的桥梁。桥长32.8米,宽31米,高6.2米,为一孔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孔径24米,负载标准13吨。因座落在宽平大路上,故名宽平大桥。

朝阳桥

位于朝阳区中部,座落在安达街与西朝阳路交叉口的西侧,横跨长沈铁路。是连接安达街与西郊路的桥梁。1933年建木结构跨线桥,桥长41.6米,宽8.1米,净高8.6米,为四孔木组合梁,钢筋混凝土架式墩台。因年久失修,桥木腐朽,1949年和1950年进行两次补修、加固。1974年在旧桥址上改建,同年竣工,新建的桥长33.5米,净跨(主孔)13.4米,高6米,结构为一孔钢筋混凝土装配式T型梁,步道采用装配式梁板,负载标准13吨。因桥座落在西朝阳路上,故名朝阳桥。

西安大桥

位于朝阳区北部,座落在西安大路中段,是通往西郊横跨长沈铁路的桥梁。1933年建木结构并列混合通行的双桥,北桥长35米,宽10米,南桥长35米,宽8米。当时称“兴安桥”,解放后随西安大路改名为西安桥。1956年拆除旧桥,在原址新建双悬臂式钢筋混凝土桥。新桥长37米,桥宽18米,高7.9米。1984年在此桥两侧各展宽11米,使桥面宽度达到40米。负载标准10吨。

南湖大桥

位于朝阳区南部,座落在南湖大路中段,横跨南湖,是市区中环路上的主要桥梁。南湖大桥始建于1933年,名为“垂虹桥”,为木结构。1959年3月拆除旧木桥,在原址建新桥,同年8月竣工,新桥桥长128米,16孔,孔间跨8米,中心孔距15米,桥面宽12米,双排架木制墩台,桥型成拱式。1978年拆除木桥,新建钢筋混凝土永久性桥梁,1979年9月竣工。新建的南湖大桥为5孔不等跨空腹式双曲拱桥,桥长150米,宽24米,中孔距27.7米,高6.2米。负载标准20吨。

孟家屯桥

位于朝阳区南部,座落在电台街北段。是电台街上的街路桥。始建沦陷时期,是座木桥,桥长4米,宽4米,桥面无栏杆。当时电台街同期建成同一规模的木桥两座,此桥名为电台一号桥。1964年改建为永久性钢筋混凝土桥,桥长5.7米,宽6.6米,净跨5米,负载标准13吨,新建后改名孟家屯桥。

二道岗桥

位于朝阳区南部,座落在电台街中段。在孟家屯桥南部450米处,与孟家屯桥同期建设,规模相同,称电台2号桥(俗称田家油房桥)。1964年与孟家屯桥同期改建,规模相同。新建后改名二道岗桥。

三家子桥

位于朝阳区南部,座落在西环城路上,在小孤榆树屯境内,因靠近三家子,名为“三家子桥”,当地居民称一号桥(指西环城路上南走第一桥)。建于1939年,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孔桥,桥长11.1米,宽6.1米,净跨9.2米。

朱家屯桥

位于朝阳区南部,座落在西环城路上,跨越“西南屯”河沟,建于1937年,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单孔桥。桥长9米,宽6.4米,净跨7.6米。现两端翼壁已裂开。

第二节 管线建设

一、供水管线建设

朝阳区本世纪三十年代前为村屯,农户用水主要靠浅水井。沦陷期间,朝阳区城区部分被列为“新市区”,开始了近代供水设施的建设。“新市区”是伪满洲国统治机构高级官员和日本人的一级居住区,在修建净月潭水源地和南岭净水场的同时,开始在“新市区”修建供水管道,铺设了由南岭水厂经磐石路、工农大路至解放广场的600毫米输水管为市区配水主干线,总长6.375公里,沿程分枝泻流,构成树枝状供水格局。为了保证高势区用水,在解放广场还建立一座40米高的配水塔(南长春塔),引出2条口径300毫米管线,分别向区内建设街和东西朝阳路一带送水,同时在南湖建一个辅助水源。1936年1月,开始向新市区送水。从1932年到1941年完成了约500万平方米的城市新区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在今朝阳区内,建起了设施齐全的供水管线,到1945年,新铺设的460.21公里的管网,三分之二多集中于朝阳区。

1946年国民党占踞长春后,不但没有进行管线建设,反而使一些供水设施遭到破坏,城区60%的输配水管网断裂漏水。

新中国建立后,在充分利用原有管网的基础上,不断地进行新的管网建设和对旧的管网加以改造。1951年重点维修了白菊路、延安大路等供水网线。1953年第一汽车制造厂在区内兴建,向汽车厂铺设2条输配水管道,这2条管线总长约25公里,在汽车厂区内,还辅设20多公里的配水干管和大量分支管。从1953年至1956年,共为汽车厂区铺设输水管线55.3公里,基本上保证了当时汽车生产和生活用水的需要。与此同时,还铺设了由建设街经铁西、汽车厂至客车厂的输水干管1.5公里。这个时期,还恢复了沦陷时期建于崇智路与铁西地的2个小型增压泵站,以提高管网水压。

1970年在南郊建立“战备水源地”铺设输水干管4公里,与市内干管连接,主要解决长春电影制片厂和长春纺织厂生产用水。

1978年后,为解决城市西部地区缺水问题,铺设了一条12.5公里的干管向铁西一带送水,管线沿南湖南侧,经前进大街、宽平大路、正阳街至西安广场。1980年建成投入运行。

八十年代以后随着供水事业的发展,全市主要给水干线联成环形,构成6个大环状水管网,其中3个供水管网向朝阳区供水,1个管网全部供于朝阳区。在全市大格局下,朝阳区形成了7个小环状供水系统。它们是从正阳街至西郊路、转向春城大街、经创业大街至正阳街系统;从建设街至解放大路,转向东朝阳路,经民康路到建设街系统;从西安大路至同志街、白菊路、建设街到西安大路系统;从翔云街到西安大路转向正阳街,经西郊路到翔云街的系统;从东开运街至宽平大路转向红旗街系统;经工农大路到东开运街系统。还有两个小环状系统,一个形成于1952年,从工农大路至红旗街、宽平大路,经西安大路到工农大路系统;一个形成于1940年,从工农大路,经斯大林大街到工农大路的系统。

1980-1983年间在铺设新管线的同时,也加快了对旧管线的改造,使朝阳区300毫米以上输配水管道发展到14条。1983年向绿园新区铺设管线,新区用上了自来水。朝阳区除三乡还有部分地区没有用上自来水外,都已安装了自来水设施。1988年全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用水户已达141151户。

二、下水管线建设

沦陷时期,日伪统治者对“新市区”的下水管线也进行了精心的规划和施工,下水道采用污水和雨水分流,1932~1941年间,修建下水管线240条,近300公里。

国民党统治时期,下水管线一条没修。

解放后,对沦陷时期遗留下来的下水管线进行多次改造和维修。1953年汽车厂在区内兴建,在汽车厂区和生活区铺设管线16条,80公里。随后对工农大路、延安大路、南湖大路等街路沿线下水管线进行续建,到1965年共修建下水管线11条,17公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市改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居民新区的兴建,下水管线也有了很大发展,从1980~1988年间,新建下水管线26条,26公里。1981年开始,进行南湖污水截流,由南湖北侧将污水引入斯大林大街东侧污水管网,修建污水管线2442米,1984年修暗渠、箱涵2700米,净化了南湖的水质。

1988年全区下水管线长423公里,其中雨水管道长209公里,污水管道长193公里,雨污全流管道长21公里。暗渠9条,长9.3公里,明沟0.3公里,吐口70个,检查井8656座,雨水井3898座。

区市政维修队,每年对下水管道都要进行维修和疏通,1966年-1988年就维修疏通下水管道285条,1280多公里。

三、煤气管线建设

长春市煤气建于1924年,1925年投产使用,1924-1932年煤气发展只限于宽城区和南关区一部分。1933年之后,随着朝阳区开发,日伪官吏住宅的兴建,在东起斯大林大街,南至应化所、长影一宿舍,西至生物制品所,北至重庆路一带铺设煤气管线,管线长约20公里,用户一千多,在开运街(原南长春)修建了蓄量为1.43万立米的煤气罐(1983年拆除)。解放后,大力发展煤气用户,煤气管线不断延长,五十年代为第一汽车厂区和生活区铺设了管线。1981年在湖西路修建了蓄量为5.4万立方米的煤气罐。汽车厂于1984年在锦程大街北侧新建蓄量为3.5万立方米的煤气罐,煤气用户14607户。1988年又在西郊路修建了蓄量为5.4万立方米的煤气罐,绿园新区用上煤气。朝阳区煤气用户发展数量居全市之首。

第二章 房屋建设

“九一八”事变前,朝阳区城区部分是旧城外村屯,农民居住的房屋绝大部分是土坯草房,只有零星砖瓦房。

伪满洲国建立后,拟把长春建成一流的国都。在“新市区”进行重点开发建设,强行迁走20多个村屯的居民,拆毁农民的房屋。从1932~1941年建成了一大批各类房屋,包括日伪机关、会社、高等院校、官邸、公寓和民宅等建筑物。房屋建筑由伪国都建设局规划,承担建筑的单位也是日本人的建筑企业。这一时期的主要建筑物有:伪中央银行大楼(今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建筑面积近26800平方米钢框架。满洲电信电话株式会社(今市电信局),建筑面积18339平方米。在大同大街建有康德会馆(今市政府大楼)、日毛会式(今通达商场)、三中井百货店(今百货大楼旧楼)、丰乐剧场(今春城剧场)、银座舞厅(今音曲厅)、国都饭店(今省交通厅),伪新京官吏消费组合(今省革命博物馆)等商业建筑群。在北起杏花村(今白山公园),南至南湖公园北岸,建有“行政中心街”区的建筑群,北端以“新皇宫”(今地质宫)为首(未建成),以下依次建有伪国务院(今医大基础楼)、伪军事部(今医大一院)、伪司法部(今医大校部)、伪经济部(今医大三院)、伪交通部(今医大预防医院)、伪综合法衙(今空军长春医院)、伪兴农部(今师大附中)、伪文教部(今师大附小)等建筑。这群建筑自北向南排列在长1.2公里、宽550米地带,与周围景色互相映衬。伪国务院占地面积6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50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五层,地下一层。在东万寿街(今东民主大街),位于杏花村和牡丹公园间,专为日伪高级官员建造140多幢风格多样,造型各异、设施齐备的庭园式住宅群、当时称“大臣公馆区”。西万寿街(今西民主大街)主要建有“使馆”、庭园式住宅和厅舍。建有德意志驻满公使馆(今省气象局),意大利驻满公使馆(今省委机关大修队),伪满国务院总理大臣官邸(今省军区招待所)、伪外交部(今省社会科学院)、市公馆(省军区干部宿舍)。在兴仁大路(今解放大路)与大同大街(今斯大林大街)交叉处建有世界红卍字会(原市图书馆旧址)、伪水电建设局(今市人大、政协办公楼)、伪民生部(今省石油化工设计院)等建筑群。在斯大林大街西侧建有日本神武殿(今吉林大学礼堂)、伪建国大学(今空军学校)、伪大陆科学院(今长春应化所)。在洪熙街(今红旗街)建有满洲映画协会株式会社大楼和厂房(今长影),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在市区西南(一汽散热器分厂址)是日本100部队建筑群。此外,在红旗街、建设街、西安大路等街路两侧建有2~3层的民宅和商业用房。这些建筑上下水、煤气、电气等设施齐备。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房屋的建造全部停了下来。

1946年5月国民党军队占领长春后,房屋一栋没建,为准备内战,拆毁房屋,修建堡垒,30%的建筑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长春解放后,人民政府一方面发动群众、组织力量修缮了被国民党军队毁坏的建筑,一方面开始了建设现代城市的工作,城市建筑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从1953年开始重点进行了第一汽车制造厂、东光无线电器材厂、东北光学仪器厂、长春纺织厂等工业厂房的建筑,仅第一汽车制造厂,1953~1957年间就建厂房和办公楼410945平方米。随着省政府迁来长春,吉林大学、地质学院等大专院校,光机所、应化所等科研单位在区内相继建立,办公楼、科研楼、教学楼、图书馆、宾馆等建筑不断建起。五十年代建起了长春市体育馆、长春光机所科研楼、吉林省图书馆、吉林大学物理楼、南湖宾馆、地质宫等闻名建筑。这些建筑,布局合理,造型新颖,既有继承,又有变化、创新。长春光机所科研楼,根据地形条件和用地要求,运用了不对称的平面布局,创造出造型适用而比较美观的建筑。长春体育馆,四层高的“工”字型大楼,室内跨度宽为42米,长60米,整个建筑雄伟美观,具有独特风格。地质学院主楼(地质宫),利用“伪皇宫”的基础,把中国古典建筑形式运用到新建筑中去,高大台基、绿色琉璃瓦屋顶红色廊柱,是宫廷式建筑。这一时期,各机关、科研、大专院校、工厂等单位在区内都建起了家属宿舍,少则1~2栋,多者几十栋,仅第一汽车制造厂就建职工宿舍339020平方米。

这一时期的楼房一般4~5层,宿舍一般为平房或者2~3层,楼房基本上都是砖木结构,配套设施也不齐全,有的楼房甚至没有上下水。

“文化大革命”时期,建筑的房屋很少,后期一些单位为解决回城的“五·七”干部住房问题,建了一些宿舍。大量的建筑材料被投入地下,修建人防工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市楼房建设特别是住宅建设明显加快,国家、地方、企业、个人纷纷投资住宅建设。从1979年开始,一方面加快了旧区住房改造,扒倒简陋房屋,集中建起楼群,形成新式住宅小区。一方面在住户稀少的边缘地区成片开发,建成住宅新区。1979~1988年长春市开发改造10个小区,其中有清华、安达、春郊、崇智、新华5个小区在朝阳区。绿园小区和南湖新村是长春市新开发的住宅区,绿园东起正阳街、西至环城路、南起西郊路、北至西安大路,面积4.5平方公里,开发前这里只有稀少的房屋,配套设施全无,市政府把此地规划为“绿园新区”进行开发建设,“绿园新区”占地39公顷,经过十年的开发建设,建成住宅31.5万平方米,有5496户居民搬进新居。南湖新村位于南湖西南部,新开发区占地35公顷,省机关等单位在这里建起成片的楼群,建成住宅28.74万平方米,有4000余户居民搬进新居。1988年改造建设的5个住宅小区、2个新开发居民区,竣工面积达84.9万平方米,已有14318户居民搬进新居。小区新区内布局合理,设置有花园、凉亭和商业服务网点,供热、供水、供气等设施齐全。室内设计合理,每个单元都设有厨房、厕所、阳台和方厅。建筑结构,也由原先的3~4层砖木结构发展到石、桩基础、予制楼板、钢筋混凝土结构的6~7层楼房。

与此同时三乡约有50%农民改善了住房条件,农民新盖房全部实现了砖瓦化,有些农民还建起了小二楼,外有瓷砖、大理石等挂面,内设寝室、厨房、餐厅等。

改革开放以来,一幢幢高楼大厦在区内不断建起,1981年竣工的长白山宾馆主楼12层、高51米,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1988年竣工的省彩电中心,主楼高17层,建筑面积17623平方米,省电力微波楼主楼26层,建筑面积18738米。这些大楼都是框架结构。此外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长春宾馆、省老干部活动中心、长春百货大楼(新楼)、地质学院图书馆等建筑是近几年长春市的十佳建筑。

第三章 园林绿化

长春解放初期,城区绿化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区绿化管理机构——朝阳区园林管理所始建于1956年。1968年10月与市政维护队合并,更名为城建管理所,1974年11月两单位分设,朝阳区园林管理所恢复至今。1988年末有职工134人,主要负责辖区公共绿地、街路树、公园、苗圃管理。朝阳区绿化面积1545公顷,占全市绿化面积的三分之一,其中绿地31块,苗圃4处、广场10座,小游园12个、公园5处,绿化覆盖率达36.75%。

第一节 苗圃

区内苗圃4处,其中市管1处,汽车厂管1处,区管2处。

市园林科研所第二育苗场 位于西郊路,建于1932年,占地75公顷,1988年末存苗木80万株,17个品种。

汽车厂苗圃 建于1953年,位于和平大路,面积14公顷,1988年末存苗木5万余株,30多个品种。

大屯苗圃 建于1985年,占地40公顷、1988年末存苗木70万株,20个品种。

三家子苗圃 建于1987年,占地14公顷。1988年末存苗木14万株、20个品种。原区管东风苗圃,于1985年经市政府同意拨给汽车厂所属,1987年电影城建设占用。

第二节 街路绿化

沦陷时期,在“新市区”进行街路建设的同时,在主干道的路两侧和路中的花池栽植树木和花草,1941年大同大街(今斯大林大街)、兴安大路(今西安大路),顺天大街(今新民大街)、兴仁大路(今解放大路)等12条道路上都栽植了树木和花草,绿化面积达102769平方米,7个广场绿化面积近3000平方米。街路栽植的树木以白杨树为主,同时还栽植械树、榆树等树木。

国民党统治时期,树木被砍伐、草地荒芜。

长春解放后,市园林部门对解放大路、斯大林大街、自由大路、新民大街等主要街路和广场进行了重点绿化。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又在西安大路桥外栽植杨树1340多株,对新发路、北安路、东西民主大街、迎春路等街路两侧也进行了树木栽植。1954~1956年汽车厂区的各街路进行了绿化,栽植针阔叶树苗6万余株。1958年后又对区间道和一些胡同小巷进行绿化。1979年全市掀起大规模绿化活动。动员全区人民群众在街路广场植树、栽花、铺草坪。1982年在地质宫广场栽草坪面积达6公顷。1985年后在斯大林大街、南湖大路、新民大路新植和补植了黑松、云杉、桧柏、杜松等10多个品种树木。全区1988年已绿化街路200多条,栽植树木63760株,10座广场栽植树木5722株,街路绿化树木品种50多个。重点绿化街路有西安大路、南湖大路、斯大林大街、新民大街、解放大路等十几条。

第三节 庭院绿化

庭院绿化始于五十年代中期,为使汽车厂建设与绿化同步进行以达到现代化工厂的要求,市园林部门抽调专人帮助汽车厂进行厂区绿化和家属居住区绿化、栽植树苗10万余株,建花坛1000平方米。到六十年代,朝阳区的主要街路临街单位省图书馆、市图书馆、吉林大学等单位的庭院都先后栽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装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6年国家建设部在长春召开庭院绿化工作会议之后,朝阳区把绿化美化环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大单位、各居民委都十分注意美化绿化庭院,建设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庭院绿化发展很快。现有绿化庭院较好的单位100多个,栽植树木达145万株之多。

第四节 公园

一、南湖公园

位于朝阳区南部,面积为222公顷。东、西、北三面与工农广场、南湖广场、新民广场为邻,西南为南湖宾馆。南湖大路从公园中穿过,湖上建有南湖大桥,南湖南北长、东西窄。水最深处9米,水面面积为92公顷。园内植树木30多种,10万余株,占绿地面积的40%。南湖公园是长春市人民休息和游览的主要场所,该园约建于1937~1940年。建园前这里有来自西、南、北三条水沟,旱季可跨越,西南部(大桥附近)有三个泉眼,出水量不大,但长流不息,过往行人常在此品尝清澈的泉水。1937年拦坝蓄水,形成了人工湖。解放后投资扩建,大量栽植花草树木,清理湖心底,建筑溢洪道,先后修建了湖心岛、游泳场、拱桥、玉带桥、四亭桥、南湖大桥以及湖滨小路等,还修建了船台,添置了游艇、脚踏船和各种汽船,给游人们增添了新的乐趣。1984年以来,湖边和湖心岛上新增了雕塑,和自然景物彼此烘托,融为一体,构成生气勃勃的优美图画。

该园隶属长春市城建局直接管理,东北沦陷时期称为南湖公园,国民党统治时期称南郊公园,解放后名为南湖公园。

二、朝阳公园

座落在朝阳区中部,位于解放大路以南,新民大街以西,清华路以北,万宝街以东。该园面积21公顷。

公园建于1934年,建园前这里是草木葱茏的绿地,经过修建成为顺天公园的一部分。国民党时期改名为民权公园,但无人管理,实已荒芜。人民政府于1976年开始投资建设,至今已初具规模,1988年末已建成了园中园、温室、花卉区、儿童区、园中湖、旱冰场、六角亭、假山、影壁、喷水池等。湖水面积4.5公顷,七曲石狮拱桥横跨湖面。每逢夏季到来,风吹水面荡漾,岸边垂柳摇曳,紫丁香香飘四溢,风景宜人。自1984年开放以来,吸引了不少游客。

三、共青团花园

共青团花园是汽车厂区管理处所属的花园。位于昆仑一、二路当中,呈长方形,面积为4.7公顷。

该园建于1957年,原是低洼不平沟壑之地,汽车厂发动群众义务劳动垫平了沟壑,清除了垃圾,栽植了树木。1980~1982年又进一步建设,共栽植观赏树木5500余株,建造花坛557平方米,修建了美观大方的铁栅围墙,铺设了园间小路。增设了新颖美观的双檐圆亭和假山,园之南段塑有鲤鱼戏水,哪叱闹海的喷水池。池之南侧有长廊式的花厅,花架上摆有各种花卉350余盆。园门的前庭在半园形的草坪上,有园工精植的五色草花坛,周围衬托着鲜艳的盆景显得美丽多姿。

这座花园的建造,为汽车厂工人开辟了一处休息和游览的园地,深受汽车工人的喜爱,工余或假日游人络绎不绝。

四、白山公园

位于斯大林大街西侧,建政路以北,锦水路以南。建于1938年,为东西带状,占地面积146000平方米,当时园中有草坪4000平方米,植树36830株,园中间有小河、小桥。另外还建有各种小动物舍。在国民党占踞长春的两年中,该园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建国后,因建筑用地占用了该园的大部分土地。1988年白山公园仅存面积3公顷,树木1300株,20个品种,温室1个,管理人员20人,隶属长春市园林管理处。

五、牡丹公园

牡丹公园位于柳条路以南,斯大林大街西侧,是与白山公园平行的带状公园,占地面积135600平方米,该园建于1938年,初建时园中有温室、温床、花坛、苑路、网球场、儿童游艺区、桥梁等。1940年在园中建成神武殿(现吉林大学呜放宫)。1950年9月,东北人民大学(吉林大学)迁到长春,占用牡丹公园做为校址至今。

第四章 公共交通

长春市现有公共交通线路45条,其中途经朝阳区的线路24条(汽车18条,电车6条)。

第一节 电车

长春市有轨电车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东北后设置的。随着日本侵略势力的扩张,城区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多,为满足城市急剧膨胀的客运需要,日本决定购置有轨电车及钢轨,在长春铺设有轨电车。

1941年6月,施工修建了两条线路,同年11月1日正式通车营运。1线是由长春站到抚松路,途经西安大路、自由大路、红旗街、长影;2线由西安大路、西朝阳路到红旗街。

1942年4月,长春市通车线路已有4条。1线由长春站到抚松路;2线由长春站前到洪熙街(红旗街);3线由消费组合(省革命博物馆)到兴安广场(西安广场);4线由洪熙街(红旗街)到抚松路。此外还有1、2线加车,是专供日伪官吏和职员上下班时的加车。1线加车由伪合同法衙(空军461医院)到宝山百货店(长白山商场);2线是由西朝阳路至宝山百货店。

1942年9月铺设了由至圣大路(自由大路)到动物园的第5条线路。到12月运行线路作了部分调整。1线是由长春站前至抚松路;2线由长春站至洪熙街(红旗街);3线是由长春站前至绿园(和平大路);4线由长春站前至绿园;5线由长春站前经西安大路、至圣大路到动物园。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前,1、2、5运行路线未动,3线改为绿园至宝山百货店;4线为长春站前至绿园。

日本帝国主义者歧视中国劳动人民,在有轨车1、3线专设1-3台劳工车,供运载中国人。此时,有轨电车共达73台。

1946年5月,国民党占领长春后,当时电车通车的有5条线路,其中有4条线路穿越朝阳区。1947年10月,因停电,各线路均停止运行,是年11月,只有6台车靠发电机发电,在两条线路上运行。1线由上海路至西朝阳路,2线由上海路至自由大路。到1948年2月,这两条线路,也因电力缺乏而停运。从此,市内交通处于全面瘫痪状态。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党和政府积极恢复通车,经过维修,至1948年12月修好电车34台,恢复线路4条。

1949年通车线路5条,其中有3条途经朝阳区,1953年7月,红旗街至宽平大路一线也恢复通车,至此,原电车线路全部恢复通车,共有6条线路。

1954年为支援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建设,把红旗街至宽平大路一线延至汽车厂五站。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无轨电车不断发展,有轨线路相对缩短。1960年,新建汽车厂一站至和平大路4公里的轨线(4线)于6月1日通车。1972年4月,拆除有轨三马路至西安大路线段,建成长春站至西安大路的2线无轨电车。此时,有轨线路5条,即1、2、3、4、6线,均从朝阳区通过。

1977年西安大路经自由大路至红旗街有轨线路拆除,改为无轨线。1983年5月有轨1、2、3、4、6线分别改为51、52、53、54和56路,无轨1、2路改为61、62路。

1986年6月拆除51路西安大路至建设街段,56路建设街至和平大路段,修建了64路无轨线路,并将51、56路取消,至此,有轨线路仅剩3条,即52、53、54路。长春市无轨线路有4条,其中3条,即62、63、64路由朝阳区通过。

第二节 公共汽车

朝阳区公共汽车线路始建于1936年12月。由经营汽车客运的伪“新京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立信街至兴仁大路(解放大路)线路。1937年6月,“新京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新京交通株式会社”。

1944年,长春市汽车市内16条线路,特殊线路5条,郊外线10条。其中1路、2路、3路、4路、5路、6路、7路、21路、22路、23路通过朝阳区。

特殊线路有二条观光线,一条竞马场线,由南广场至竞马场(省体工队),每年夏秋季节赛马期间通用;一条关东军线,此线由三马路发车至100部队(孟家屯)。此外还有一条“日满商事”线。

伪“新京交通株式会社”于1945年伪满政权的垮台而倒闭。长春的公共汽车散于各处,均遭破坏。在国民党统治的三年间,汽车只修复了两台,行驶于长春站至南关间。朝阳区无汽车客运线路。

长春解放后,由于汽车车辆破坏严重,因而恢复较慢。1951年开辟3路汽车线。其中3路由北安路至八里堡,通过朝阳区。

1957年末,汽车增加了6路(长春站经工农广场至南关),7路(和平大路至汽车厂),8路(人民广场至食品厂),9路(南关至汽车厂)。

1963年开辟了南关至儿童医院线路11路,市人委至省矿冶学校的15路。1965年开辟了人民广场至南湖广场的13路。1967年为方便麻痹患者就医,开设了长春站到小儿麻痹医院14路。1969年新建汽车厂一站至和平大路4公里路线,开辟红旗街至和平大路的4路。1970年开辟了和平大路至飞机场17路。1972年15路汽车终点由三机床延长到卫星路。1975年12月开辟了汽车厂五站至东大桥19路,同年7月,开辟三马路至西新乡28号路郊线汽车。1981年开辟南湖广场至新发广场的20路,1983年又将此线分成两段,一段从南湖广场至新发广场,高峰时与6路跨线并行称6-20路,另段由工农广场至南湖广场延长至孟家屯,两段统称20路公共汽车。1986年5月开辟车轮厂至人民广场的22路。1987年15路汽车由卫星路延长到林校。1988年8月开辟汽车厂至汽车厂二生活区119路,线路长2.5公里。11月开辟和平大路至农研所7路。

1988年末经过区内的公共汽车线路有4路、6路、7路、8路、9路、13路、14路、15路、17路、19路、20路、22路、6-20路、107路、108路、109路、112路、119路。

第五章 环境卫生

第一节 街路清扫

东北沦陷时期,“新京特别市公署”行政处卫生科设清道股负责街路清扫、垃圾清运,1937年后由卫生处防疫科清扫股负责道路清扫、垃圾处理、公厕修建、粪便清运,下设高砂町分队,西三道街分队,东三马路分队,其中西三道街分队的兴安班、顺天班和南新京班负责朝阳区范围内的街路、官府门前卫生清扫工作。1945~1948年10月,这期间长春环卫系统已初步建立专业队伍负责市内街路清扫工作,但在长春解放前夕,环卫事业处于停顿状态。

长春解放后,朝阳区采取投资入股的办法组建卫生合作社负责街路清扫垃圾运输工作。1949年并入市清洁大队,朝阳区有一清扫班负责街路清扫垃圾清运。1957年清洁大队撤销,各区在原清扫班的基础上建立清洁队。1958年5月,由于专业清洁队承担不了日益增长的街路清扫、垃圾运输工作任务,朝阳区在桂林公社试办民办保洁队,承担了街巷胡同的清扫保洁工作之后,各公社相继办起了民办保洁队,随之原清洁队承担的主要街路清扫任务一并放至各公社,由此,街路清扫和垃圾运输任务分开。1962年各民办保洁队联合成立区清扫保洁大队,下辖九个中队(一个公社一个中队)。职工751人、隶属区卫生科。1966年区清扫保洁大队撤销,清扫任务下放各公社。1968年区清扫保洁大队再次组建,组建后与卫生汽车队合并不到一年又分开,并于1969年末又放至公社管理。1973年1月区清扫保洁大队第三次组建,下辖仍为9个中队,职工近800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环境卫生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对环境卫生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加之街路逐年增多,专业清扫队无力承担一些小的街巷胡同和庭院的清扫任务。为此,各公社(办事处)相继又办起了民办保洁队负责街巷小胡同庭院的清扫工作。1985的,区保洁大队所属东风中队划归汽车厂管理,汽车厂厂区的街路清扫改由汽车厂负责。

1988年,区清扫保洁大队有职工975人,清扫面积5360316平方米,人均清扫面积为5498平方米。主要街路一日两扫,次干道一日一扫,基本达到“三无五净三根清”(无粪便、无纸屑、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马路边石净、花树池净、人行步道净、下水井口净,墙根清、树根清、电柱根清)的卫生标准。

第二节 垃圾清运

长春解放后的1948~1956年垃圾清运由市清洁大队负责。1957年区成立清洁队既管街路清扫又管垃圾清运。1962年区清洁队改为朝阳区卫生汽车中队,隶属市清洁大队,职工130人,1970年卫生汽车中队放至区管,1972年又上调市里,隶属市卫生汽车大队,1975年又下放区管至今。1988年末有职工296人。1986年汽车厂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科,厂区垃圾清运改由汽车厂承担。卫生汽车队只负责生活垃圾清运。“文化大革命”前,全区日产生活垃圾300吨,“文化大革命”后,人口逐年增长,1988年日产垃圾800吨。原垃圾清运工具主要是汽车、马车、大锹、扫帚,人工装卸,体力劳动非常繁重。国家逐步改善清洁工人的劳动条件,拨给汽车队机械翻斗车和叉车,垃圾箱改为活底垃圾箱。八十年代初,基本实现了垃圾清运机械化。1988年末卫生汽车队有翻斗车和各种车辆68台,垃圾箱1947个,做到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第三节 公厕维修管理

解放后由房产部门负责修建管理厕所。1964年市组建了卫生工程队,开始承担了全市厕所的修建任务。

1950年市卫生局组建了市肥料公司负责全市厕所与粪便清掏管理工作,1952年末,肥料公司归并到市清洁大队。1960年区成立粪肥管理委员会,与郊区蔬菜社队签订厕所“三包”(包掏粪便、包清扫、包维修)、“四固定”(定厕所清掏人、定厕所、定车、定时间)合同。朝阳区有三家子、长青、分水、同心、光辉、前进等13个农村大队140台粪车包掏全区室外厕所粪便。每个大队抽出1~2人为区粪管会成员负责三包合同监督管理。

1981年区成立公共卫生设施管理所承担厕所维修、新建、粪便清掏工作。1981~1988年止新建翻建厕所223座,工程造价达191.65万元。

第四节 市容整顿

长春解放初期,城市建设管理均由市里负责。1956年后,区设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开始实行市区分级管理。主要干道及两侧市管,次干道和街巷胡同的私房修缮、纠纷、非法建筑和绿化等由区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私搭乱建,随意堆放物品现象极为严重,破坏了城市整体规划和市容市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了市容的管理和整顿。1983年,区成立市容管理办公室和三整顿办公室,对基建工地、违章建筑、非法占道以及“三小”(小房子、小障子、小棚子),“五堆”(煤堆、土堆、炉灰渣堆、砖堆、柈子堆)进行了严格的整顿清理,当年拆除“三小”1852个,清理残土5272吨,清运人行步道超高土38571立方米。

1984年区城建部门又与驻在9个街道内的1737个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具体落实了“包交通、包卫生、包秩序”责任。每年7、8、9三个月、区城建局会同区爱卫会、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市场和摊群点进行检查。对不按指定地点经商的商贩进行清理整顿,制止场外交易,并要求工商服务亭、牌匾、广告牌按统一规格和标准执行。

据1988年统计,几年来朝阳区城建局处理违章建筑2437件次,其中拆除违章建筑143件次,处理各类违章占道2694件次,清除“三小”、“五堆”7847个,市容面貌明显改善。

第六章 环境保护

朝阳区是教育、科研、文化城区,近几年工业发展较快,工业企业多集中在西南和西部,以机械、建筑、冶金、交通、电子等行业为主,化纤、食品、电器、纺织、医药等行业也在迅猛发展。由于生产管理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虽经企业多次改造,环境污染仍很严重。1978年4月区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全区的环保工作。1980年4月改为环境保护科,1983年末环保科、环卫科与城建科三部门合并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5年8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环保局,纳入政府序列。

第一节 环境污染状况

1986年环保局在全区开展了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取得大量的数据和资料,为有针对性的治理环境奠定了基础。

一、大气污染

造成大气污染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工业污染,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粉尘、工业用锅炉、窑炉排放的烟尘;二是生活污染,主要是冬季采暖锅炉及茶炉、炉灶排放的烟尘。

朝阳区锅炉总数为2457台,其中工业锅炉311台,采暖锅炉2146台,总计4206蒸吨。茶炉568个,小火炉49345个,商业网点及食堂大灶5000多个,锅炉应改造的占总数38%,工业窑炉85座,所用燃料为焦炭、煤、石油等。由于燃料用量较大,五分之二的设备没有净化设施,污染物排放量很大。经查,燃料燃烧年排放废气229975.53万标立方米、烟尘11434.8吨、二氧化硫3177.93吨、一氧化碳14464.62吨、氮氧化物2496.73吨、碳氢化合物1367.7吨,构成了典型的煤型大气环境污染。

生产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废气65377.65万标立方米,排放有毒污染物16种,排放总量432.64吨。

工业粉尘也是一种主要大气污染物。它主要来源于某些生产工艺过程中对原辅材料进行破碎、拉伸、打磨、配料以及产品的包装运输等。工业粉尘产生总量为7668.25吨,排放总量637.25吨。

利用等标污染负荷法对污染物评价结果,工业污染源中主要废气污染物是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氟、一氧化碳、铅、粉尘、有机溶剂、盐酸、铬雾、苯类、硫酸、甲醛、苯酚、砷、氨、硝酸、氰化物、汞共20种,其中前三种等标污染负荷比都在20%以上。

区域污染负荷较大的是红旗街道,其次是绿园、孟家、清和、东风街道。

行业污染顺序为建筑、机械、纺织、冶金、电子等。

燃料燃烧重点污染源有第一汽车厂、纺织厂、国营东北光学仪器厂、东光无线电器材厂、市水泥厂、省医院等10家。

生产工艺废气污染源重点有第一汽车制造厂、市水泥厂、市搪瓷厂、市标准件二厂、长春无线电一厂等。

工业粉尘污染源主要有市量具刃具厂、市化工设备厂、邮电部长春电话设备厂、市制锁厂、长春运输机械厂、市二机床厂等。

二、工业废水污染

全区工业废水排放量为666.32万吨。废水中污染物27种,排放总量4343.17吨,其中金属类8种,13.70吨,酸碱类4种,73.62吨,无机类7种,3.83吨,有机类5种,18.43吨,综合污染物类3种,4233.59吨。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评价结果,主要污染物次序是COD(化学耗氧量)、苯酚、硫化物、石油类、悬浮物、铜、六价铬、氰化物、锌、铅等。

主要污染区域为红旗街道、其次城西乡、白菊、清和、绿园街道,主要污染行业为纺织、食品、电子、仪表、电器等。

主要污染源有长春第一汽车厂、长春市印染厂、国营东北光学仪器厂、长春第一汽车厂散热器分厂、吉林省邮电通信设备厂、国营东光无线电器材厂、长春纺织厂、医大一院、长春市工贸联营彩印厂等。

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有毒有害物污染

朝阳区工业废渣36种,年排放量109302.5吨,其中固体废物106146吨,有毒有害废物3156.5吨,固体废弃物由燃煤产生的占70.46%,是主要的和普遍的污染物。高炉渣排放量也较大。在有毒有害废物中,化学及化工固体废物占总量的68.68%,医院垃圾排放量也很大,以上几种为主要污染物。

锅炉渣排放量较大的单位有长春纺织厂、东光无线电器材厂、东北光学仪器厂、省建总公司构件厂、光机所工厂等。排放有害废物主要污染源有白求恩医科大学制药厂、长春电影制片厂、灯泡电线厂、医大一院等。

四、工业噪声污染

噪声是影响范围最广的一种环境污染。朝阳区来自动力和机械的噪声污染相当严重。1986年区环保局对区内56个噪声源,6个振动源进行了测试,其中动力噪声源17个,机械噪声源39个,超标率为62.5%,按功能区划分,居民文教区16个噪声源中15个超标,超标率高达93.75%。主要噪声源有:长春水利机械厂、长春市车灯厂、长春市化工设备厂、长春市有色金属加工厂、长春市制锁厂等。

第二节 环境治理

环境治理,一是采取措施治理污染,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控制新的污染。

一、大气污染治理

造成朝阳区大气污染的主要是烟尘,烟尘占等标负荷比为36.18%,大气污染的治理重点是消烟除尘,改造锅炉,减少烟尘排放量。

环保局成立以来重点组织企、事业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锅炉改造和集中供热,全区有锅炉2457台,截止到1988年,经过限期治理,更新改造锅炉600多台,占锅炉总数的24%,集中供热150片,面积达426万平方米,减少锅炉房219座,锅炉263台。

1986年开展无黑烟控制区和无黑烟控制街的建设工作,要求在控制区、街内所有单位锅炉必须改造治理,改造合格率必须达到90%以上。现已建立起南湖、红旗两个街道为无黑烟控制区和新民大街、南湖大路为无黑烟控制街。两个控制区内320个单位352台锅炉经改造治理,合格率达92.23%,锅炉改造投资300多万元,控制街内的锅炉改造合格率均达90%以上。

为控制新的污染,严格把好“三同时”审批关,即驻区内所有单位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1985年至1988年间共审批新建改建项目195个,基本做到了“三同时”,环境状况明显改善。

1988年开始抓生产工艺废气管理,经查有81个单位102处废气污染源,其中排放漆雾的8家、酸雾9家、沥青烟35家、硫化氢15家、铅烟粉尘21家、恶臭14家。对25家提出限期治理,对超标严重又不积极治理的给予了严肃处理。

二、废水治理

据1988年统计,全区主要有65个单位72个废水排放源,其中电镀废水21个作业点,印染废水3个单位,医疗废水23个单位,机械含油废水13个单位。为加强废水治理,区制定关于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办法,采取行政管理手段,对超出标准或有废水治理设备而不用的单位提出限期治理要求。通过严格管理,钟表厂电镀除氰设备,制锁厂、省邮电通信设备厂的电镀除铬设备均都正常运转,废水排放都达到了国家标准。

三、噪声治理

朝阳区科技文化单位较多,环境噪声功能分区主要以居民文教区为主,要求环境质量较高,噪声治理工作很大。1986年对影响面大扰民严重的14个单位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其中8个单位13个噪声源进行了治理,总投资12万元,达到了噪声排放标准。

1987年27个单位29个噪声源进行了治理,改造设备53台。

1988年对扰民严重的长春市房产经营公司供暖处等23个单位43台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进行了查处。

另外每年都对商业区的小饭店、小商店的扩音箱进行检查整顿,对超标的扩音设备有的限期摘掉,有的没收处理,维护了商业区域的环境秩序。

第三节 排污收费

根据国家规定,自1982年起,征收排污费,即按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浓度、数量,定期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量的超标排污费,其中80%作为环境保护资金用于治理污染源,20%用于环保部门自身建设。区环保部门只对部分单位征收排污费,征收费很少。1986年成立排污监理站,开始向所有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当年征收排污费8.2万元。1987年7月始排污费征收改由银行直接划拨,1987、1988两年分别征收排污费17.5万元、1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