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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属体育场馆

宽城区区属体育场馆有两处:一处是铁北体育场,另一处是灯光球场。

铁北体育场 位于兴业街23号,占地面积112200平方米,有400米三合土跑道,能容纳一万人观看比赛。除能进行田径比赛之外,还可以进行篮球、排球、冰球、羽毛球、武术等项比赛。1994年5月,由于长春市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田径场的一部分场地修建成台北大街,另一部分场地变成废墟,不能使用。

灯光球场 位于兴业街23号,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有能容纳8000人的看台、主席台、灯光球场及招待所、停车场等设施。

二、驻区体育场馆

长春市体育场 位于胜利公园西侧,最早是由日本侵略者修建的。其中:棒球场建于1924年6月20日,占地面积19658平方米。田径运动场建于1927年9月15日,冬季为滑冰场,内含足球场,长100米,宽75米,占地面积33775平方米。当时名为“南满铁路运动场”,又叫“西公园运动场”。1937年,日本侵略者为纪念侵华“有功”的儿玉源太郎将西公园改名为“儿玉公园”,体育场也随之改名为“儿玉公园体育场”。1948年长春解放后,体育场隶属于市总工会,命名为长春市工人体育场。1954年经市政府批准,体育场划归市体委管辖,改名为胜利公园体育场(原棒球场改为公园儿童活动区),1957年改名为长春市体育场

1956年,为迎接全国冰上运动会,长春市政府动员人力、物力,抢建一个有固定看台的灯光球场,主要作为冰球场使用,可容纳观众5000人,面积为42724平方米;另修1栋砖木结构的平房,面积为680平方米,作为运动员休息室和办公用房。1972年,又修建了田径运动场的主席台和1栋二层楼房,建筑面积为714平方米。

这座体育场地点适中,交通方便,是长春市尤其是宽城区开展体育活动的主要场地。春夏秋季进行足球、篮球、排球比赛,冬季开展冰上活动,基层单位常在该场地召开田径运动会,场地利用率很高。1990年废除。

驻区单位的体育运动场地 驻宽城区单位的体育运动场地主要有长春客车厂、长春机车厂、长铁分局等单位的体育运动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