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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

1989年,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街道内设党委办、计生办、文教办、经委办、工业科、街道工作科、财政科、治安司法科等8个科室。1991年,取消街道工作科、治安司法科,增设行政科、民政科、城建卫生科。1993年,与胜利街道合并后仍称新发街道,取消民政科,增设街政科、治安司法科、校外办、商服科。1996年,取消街政科、治安司法科、校外办、商服科、民政科,增设妇联、计生委、民政司法科、经贸科、帮企办、城建科。2000年,内设党政综合办、财政审计科、计划生育科、民政司法科、经贸科、城建科等6个科室。

二、自然情况

新发街道位于宽城区南部。1989年辖区范围:北起天津路,南至上海路、新发路,西起斯大林大街,东至东二条街。辖区面积0.37平方公里。1993年,胜利街道与新发街道合并后,辖区范围:北起南京大街、天津路,南至上海路、新发路,西起斯大林大街,东至胜利大街。辖区面积0.6平方公里。新发街道是吉林省政府机关的所在地。辖区内的贵阳街是长春市著名的商务街区。

1989年~1993年,新发街道有13个居委会、213个居民组;1993年11月与胜利街道合并后,有24个居委会、415个居民组;1998年~2000年有11个居委会、335个居民组。

1989年,有6832户、17947人;1994年,有11719户、37709人;2000年,有11133户、34525人。

三、经济发展概况

1989年,有街道办企业5家、委办企业2家,工业产值840万元;1994年,有街道办企业11家、委办企业6家,工业产值892.2万元;2000年,有街道办企业7家,商服业2家,建筑业1家,民营企业5家,工业产值920万元。1989年,财政收入53万元;1994年,全口径财政收入195万元;2000年,全口径财政收入995.8万元。

四、社会事业发展概况

社区服务 1989年,街道内残疾人自发成立残疾人协会。1990年,街道办事处按政策对全街道110户残疾困难户发放困难补助。1993年,社区服务委员会会员达到186人,建立残疾人康复站2个,家庭康复点7个,残疾人婚介所1个,精神病人看护组15个。同时,建立街道康复培训指导中心和红十字会医疗站。

1998年,有社区服务网点2个;1999年,有社区服务网点24个,产值21万元;2000年,有社区服务网点24个,产值18万元。

优抚工作 1989年~2000年,为“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发放慰问金5000元。

环境建设 1989年,发动驻街道单位投资3万元,制作30多个大型立体花架,种花苗2万多株,摆放花盆2万多盆,种草坪1000多平方米,植树400多株,补铺人行道和巷间小道1000平方米,彻底消灭土路。1995年,街道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被评为市优胜单位。1996年,实行“门前三包”制度。2000年,取缔贵阳街“马路市场”,安排商户入室经营;顺利完成迎国检“灭蚊蝇专项检查”工作;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武装工作 1989年~2000年,创建军地两用人才基地5个,培养厨师、理发师等军地两用人才60名,为部队输送新兵128人。

民事调解 1990年,为街道办企业清回欠款34.2万元。1993年,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5%,调解工作成功率达到98%;受理来信来访11件次,做到件件有着落。1996年,帮教改好率86%;调节民事纠纷23起,调解成功率100%。2000年,调节民事纠纷53起,调解成功率100%。

计划生育 1989年计划生育率100%;1995年计划生育率100%,人口出生率0.4‰;2000年,计划生育率100%,人口出生率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