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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武装部(简称区人武部)受中共宽城区委、区政府和长春军分区双重领导,地方建制,编制等级为正县级。区人武部是中共宽城区委的军事部兼区政府的兵役机关和宽城区的最高军事指挥机关。

1996年4月,区人武部改为军队建制,隶属长春军分区,受长春军分区和中共宽城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编制等级为正团级,其性质、职能和任务不变。

宽城区人民武装委员会,由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以及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大型厂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民兵、预备役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根据上级党委和军事机关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兵员动员和转业、复员军人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

长春市宽城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于1996年10月成立。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领导下,主管全区国防动员工作。其主要任务是,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备方针,组织实施宽城区国防动员工作;协调国防动员工作中的经济与军事、军队与政府、人力与物力之间的关系,以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