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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审计

第一节 机构

长春市宽城区审计局(简称区审计局)是负责全区审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1989年内设综合科、商业审计科、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科、工业企业审计科等4个科室。1997年机关机构改革后,内设综合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等3个科室。2000年,企业审计科改为经济责任审计科。

1989年~1997年,长春市宽城区审计师事务所隶属于区审计局。1998年,经省财政厅批准,长春市宽城区审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吉林瑞德会计师事务所,属于独立的全民事业单位,与区审计局脱钩。

第二节 预算执行审计

1989年~1995年,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未列入日程。1996年,根据上级指令性计划,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内容:参与对本级预算的区财政、地税、金库及其他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和财政分配,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着重对区财政局等预算组织部门和重点预算执行单位等11个单位进行审计。审计资金总额为13488万元,占财政预算总额的60%,查出违纪金额68万元,为财政增加收入26万元。

1997年,围绕全区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审计,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决策服务。针对教育部门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负债严重的问题,加大专项调查力度,从账户入手,采取分解、分层次的方法进行解剖。共审计11个预算单位,查出隐瞒截留预算收入等违纪金额18万元,上缴财政收入14万元。1998年,把预算执行审计列为领导专项负责工作,从选择审计对象开始,组织审前调查,由主管局长负责组织审计前业务培训,编制审计方案,对审计方案的每一个细节均由主管局长亲自把关,并严格按《审计程序》组织实施。重点对本级财政、本级地税以及7个重点预算执行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额2万元,追缴应上缴财政收入2万元。

1999年~2000年,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行为为重点,强化审计监督,把其作为全区审计的重要工作。在实施审计中,坚持以资金为主线,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财政资金有重点地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和揭露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真实、不合法、不规范及少数部门或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问题。发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虚列财政支出230万元,应纳入而未纳入预算管理收入7.2万元,历年来遗留问题493.3万元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24条,对查出的问题均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并下发审计决定书,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三节 财务收支审计

企业审计 1989年~2000年,共审计企业120户,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783万元,扩大成本支出1128万元,纠正违纪金额2901万元,上缴财政金额4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0条。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1989年~2000年,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102户,查出隐瞒、截留收入金额43万元,乱收费71万元,纠正违纪金额114万元,上缴财政金额2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1条。

专项审计1989年~2000年,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19户,审计总金额3630万元,纠正违纪金额8.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4条。

第四节 定期审计

1989年,进行定期审计50户,查出违纪金额13.6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2万元。1990年,进行定期审计52户,查出违纪金额5.5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4万元。1991年,进行定期审计32户,审计总金额898.5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3.5万元,上缴财政金额2.7万元。1992年,进行定期审计22户,审计总金额756.3万元,无违纪违规现象。1993年以后,没有进行定期审计。

第五节 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2000年,根据区委组织部下达的文件,对17户行政事业单位的17名正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总金额2700万元,没有审计出重大问题。其中,有7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固定资产得到保值,10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固定资产得到增值。这些审计结果,为被审计干部的合理使用提供重要依据。

第六节 内部审计

1996年开始内部审计工作。1996年~1999年,区审计局共组建内审机构21个,内审队伍成员66人,完成审计项目134项,纠正违纪金额40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8万元。全区各内审机构普遍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标准》、《内审工作考核办法》、《统计工作报表制度》等规章制度,内审覆盖面比历史同期有所增加。

第七节 社会审计

1989年~1995年,区审计事务所为企业进行咨询31户,纠正违纪金额2206万元,为国家增收9万元,为企业节约资金2.5万元。同时积极开展审计查证、资产评估和注册资金审验工作,有效地发挥社会审计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996年,区审计事务所完成委托事项196项,其中完成财务收支审计15项,验资年检150项,资产评估11项,担任常年顾问20项。

1997年~1999年,区审计事务所完成委托事项339项,其中完成财务收支审计52项,承包离任审计1项,国有企业审计查证2项,经济案件鉴定2项,验资年检200项,资产评估64项,担任常年顾问18项。

第八节 审计调查

1989年~1996年,在开展各类审计项目的同时,区审计局重点完成减轻农民负担情况、城建资金使用等课题调查,同时完成粮食企业亏损原因调查、城建资金使用情况调查、科技三项费用调查、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调查等项调查。针对调查中存在的农民负担问题,提出引导农民科学种田、改种良种、提高种田积极性、优先安排特困农民到村办企业就业、做好承包田转包工作、农科部门加强科学种田指导与培训等整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1997年,进行宽城区中小学收费及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调查,发现部分学校存在乱开账户、资金账外管理、私设“小金库”、挤占挪用事业费、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针对调查结果,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使被调查单位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行为,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足额上缴财政预算收入。1998年,进行行政事业单位建立银行账户情况调查,杜绝多头开户问题。

2000年,进行水利、林业资金征集、管理、使用情况调查,发现由于水利、林业资金不足,影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发展问题,提出加大对水利、林业资金的投入,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