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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宣教干部管理

1991年8月,区委宣传部负责管理全区宣教系统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组建干部科,制定印发《关于宣教系统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和《宣教系统信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几点意见》,实行管人管事的统一。

1992年,对8个部门科局职23人、38个基层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调整任免56人,新任用14人,建立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接待信访38件,召开领导班子建设经验交流会。1993年,考核7个局委领导班子和25个基层领导班子,调整教育、卫生系统35个基层领导班子,任免50名领导干部,印发加强宣教系统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按程序考核确定89名后备干部。1995年,对7个局委班子,10所学校班子,12个医院、站、所班子加强管理,调整领导干部40人;举办2期青干班,有200人接受培训。1997年,修订《宣教系统干部管理办法》,制定《干部责任审计制度》、《后备干部选拔制度》、《干部调动任免制度》、《干部培训教育制度》、《干部定期谈话、离到任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45个单位的50名干部进行考核,举办1次《加强作风建设》讲座,与区教育局合办1期校长培训班。1998年,对宣教系统81个单位、65名正职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调整40人,其中任职27人,免职13人。后备干部做到一职一备。1999年,调整领导干部17人,其中免职1人;实行领导干部任用公示制试点,对拟任的10名校长张榜公布。2000年,考核调整基层班子16人,其中任职11人,免职5人;对拟任干部普遍实行公示制。

区委宣传部稳定政工队伍,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坚持职称评聘制度。1989年,对全区274名政工干部进行培训、资格评审材料上报等工作,评出高级政工师2名、中级46名、初级222名。1992年,评定高级政工师2名、中级38名、初级116名。1994年,评定高级政工师2名、政工师38名。1999年,评定高级政工师13名、政工师9名、助理政工师5名。2000年,评定高级政工师6名、政工师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