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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宣传部(简称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1989年内设宣传科、理论科、党员教育科等3个科室。1991年8月,增设干部科。1992年8月,增设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科,接收被撤销的原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业务。1996年4月,撤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科,职能划归两委办。1996年10月,成立宽城记者站。2000年,区委宣传部内设宣传科、理论科、干部科、综合指导科等4个科室。

宽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文明办)是由原临时机构宽城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办公室演变而来的。宽城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办公室于1983年成立,1985年改为宽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属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宽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由区委宣传部代管;1988年正式配备事业编。1992年8月,区文明办撤销,其职能划归区委宣传部。1996年3月,宽城区’96长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1997年4月,宽城区,96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更名为宽城区管理年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宽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宽城区管理年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简称两委办)。1998年,宽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宽城区管理年工作指导委员会改称宽城区精神文明建设与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仍简称两委办),内设文秘综合科、机关指导科、城市指导科、企业事业指导科、农村指导科等5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