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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组织机构

1989年1月,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委员会内设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统战部、老干部局、政法委、政策研究室、区直属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审干办公室等10个机构,直属1个事业单位区委党校。

1989年5月,成立区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治办)。1992年8月,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合并到区委宣传部。1992年9月10日,区综治办合并到区委政法委。1995年11月,撤销区委政策研究室和区委审干办公室;撤销区直属机关党委,成立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1996年3月,成立宽城区’96长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997年4月更名为宽城区管理年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宽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宽城区管理年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简称两委办。1998年,宽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宽城区管理年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改称为宽城区精神文明建设与宽城区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仍称两委办。

2000年,区委内设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统战部、老干部局、政法委、两委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8个机构,直属区委党校1个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