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欄
張鴻相045641号、李福安05319号、濮道郎056167号,以上將本市粮食局發給之購粮証丟失,作廢。
樊阿三將本市曙光派出所發給之戶口本丟失,作廢。
李振成將本市工人派出所發給之戶口本丟失,作廢。
本市溪湖區河沿街鄧素卿將本市建設局發給之1097号建筑証明丟失,作廢。
宋文盛將東冶第一工程公司本溪工地發給之68号符号丟失,作廢。
全永久將本溪鋼鉄公司供水車间發給之27号工源工廠入廠証丟失,作廢。
張慶玉將本溪鋼鉄公司發給之00506号服務証丢失,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