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政协柏乡县委员会,三年召开一届,每届大会均设主席团,其历次会议,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4年后改为五年一届。县政协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秘书长组成,下设办公室。

第一届政协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5月29日召开,设提案、文史、三胞(台湾、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科技咨询4个工作委员会,与会委员35名,其中,党政界11名,文化教育科技界10名,工农界5名,宗教、少数民族界3名,工商、经济界3名,侨属、台属界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协柏乡县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政协柏乡县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今后工作的报告》,通过了第一次会议各项决议,选举产生了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并设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会务和机关日常工作。1984年9月20日、1985年4月28日、1986年4月9日,分别召开政协柏乡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二、三、四次会议。

第二届政协委员会 1987年4月10~21日,召开了政协柏乡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设提案、祖国统一、文史3个工作委员会,与会委员73名,其中,党政界15名,文艺、教育、科技、卫生界16名,工农界24名,宗教、少数民族界1名,工商、经济界12名,侨属、台属界5名。选举产生了本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听取和审议了第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会议各项决议。之后,于1988年3月4日、1989年2月22日,分别召开政协柏乡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二、三次会议。

第三届政协委员会 1990年3月22日,召开政协柏乡县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设提案、经济建设、文史科技、祖国统一4个工作委员会,下置工交、农业、财贸、文教、卫生、祖国统一6个工作组。与会委员90名,其中,党政界22名,文艺、教育、科技、卫生界33名,工农界13名,宗教、少数民族界7名,工商、经济界9名,侨属、台属界6名。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之后,1991年4月23日、1992年2月29日分别召开了二、三次会议,每次会议均列席人代会,听取、讨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通过本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政协委员会 1993年1月6日,召开政协柏乡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设提案、经济建设、文史、祖国统一4个工作委员会,下设工交、乡镇企业、财贸、文化教育、卫生、祖国统一6个工作组,与会委员105名,其中,党政界25名,文艺、教育、科技、卫生界35名,工农界18名,宗教、少数民族界7名,工商、经济界15名,侨属、台属界5名。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之后,1994年3月23日、1995年3月19日召开二、三次会议,每次会议均列席人代会,听取、讨论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工作报告》,通过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