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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乡

位于县境东南部,在县政府驻地东南4公里处。东与隆尧县固城乡为邻,西与柏乡镇、北与白阳乡、南与南鲁乡相接,总面积23.7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南阳村。

民国时期,辖区内的北阳村、北滑村、南孙村、北孙村,隶一区,南阳村、南滑一村、南滑二村、小南滑村、东北鲁村、西北鲁村、朵村隶二区。抗战时期,日军活动猖狂,曾在境内设置据点3处,驻守军警。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隶县抗日民主政府一区。1953年4月境内置南阳、北阳两乡。1956年9月合2乡为1乡,称南阳乡。1958年12月撤销乡建制,原辖区划归柏乡人民公社,隶内邱县。1961年恢复建制,称南阳人民公社,隶隆尧县。1962年复隶柏乡县。1984年政社分设,改称南阳乡。1995年辖12行政村,3,765户,15,415人。

文教卫生事业发展较快。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大办教育、文化、卫生事业。1995年境内有中学一所,小学12所,在校学生3,200名,教职员工169名;卫生院一所,村医疗室20个,专职医务人员17名,农村持证医生11名;有文化站一个,组建于1967年,重点挖掘民间文化遗产,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现有文化干部2名,1995年电话装机6部。

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程度较高。1995年,农机总动力17,793千瓦,其中耕作机械5,018千瓦,排灌机械9515千瓦,收获机械351千瓦,植保机械57千瓦,农产品加工机械228千瓦,运输机械2,624千瓦,有变压器57台(总容量2,500千伏安),农用机井337眼。

乡境地势平坦,土质以沙、粘壤为主。解放后农业得到持续发展。耕地30,016亩,均系水浇地,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谷子、大豆。经济作物有棉花、花生、蔬菜、油菜等。主要果品有苹果、雪梨、鸭梨、葡萄、桃、大枣等,果园面积4,000亩,1995年粮食总产量14,585吨,鲜果总产量1,639吨,农业总产值3,047万元,林业总产值2万元,畜牧业总产值4,605万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654万元,农林牧渔业总收入6,954万元。

乡村企业起步晚,1970年时乡仅有农机站、修配厂两家。进入80年代,乡村企业迅速发展,1995年,有各类经济摊点329个,其中乡办8个、联办13个、个体办208个,形成精密铸钢、工程建筑、水泥制件,果品储存、造纸五大支柱产业。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5,473万元,工业总收入4,100万元,建筑业总收入213万元,运输业总收入293万元,商业服务业总收入356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5,036万元,全乡经济总收入11,990.0万元,人均生活水平1,9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