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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鲁乡

位于县境东南部,在县政府驻地东南7.3公里处。东与隆尧县固城乡,南与隆尧县水饭、大霍两乡为邻,西与西汪乡、北与南阳乡相接,总面积16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南鲁东村。

民国初期,境域一区,抗战时期为伪编乡北鲁乡所辖。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隶县抗日民主政府一区。1953年4月“划乡建政”时,境内置西南鲁乡、西施庄乡。1956年9月西南鲁、西施庄两乡合并改为西南鲁乡。1958年12月柏乡县建制撤销后,辖区划入柏乡人民公社,隶内邱县。1961年,恢复建制,称南鲁人民公社,隶隆尧县。1962年1月柏乡县建制恢复后隶柏乡县。1984年政社分设,称南鲁乡。1995年辖8个行政村,3,111户,12,634人。

交通、通信事业发达,境内有柏油公路9.5公里,村村通油路、主要街道硬化,有营运汽车6辆、拖拉机262台、农用三轮189辆;全乡村村通电话,装机200部;乡卫生院一所,医务人员6名,邢台市第一医院南鲁分院医务人员14名;乡办中学一所,村办小学9所,适龄儿童入校率100%;有敬老院一所,供孤寡老人安度晚年。

乡境地势低洼,属沙质土壤。柏乡解放前农作物种植小麦与杂粮各半,粮食亩产一般年份100公斤左右,棉花20公斤上下。解放后,农业逐步实现水利化、机电化、优种化,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棉花。1995年年末有机井241眼,农用水泵387台,30%以上的输水垄沟为水泥或塑管防渗;“两高一优”(高产量、高效益、优质)农田8,000亩,果园737亩,以苹果、雪梨为主,鲜果总产2,479吨,产值247.9万元,全乡种植大葱4,040亩,总产16,160吨,产值704万元,粮食总产8,884吨,棉花122吨;养鸡已逐渐成为支柱产业,1989年形成规模,1995年存栏量76.95万只,获利769万元,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养鸡先进乡”。农业总产值2,534万元,林业总产值3万元,畜牧业总产值4,191万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728万元,农林牧渔业总收入6,676万元。

乡办企业始于1970年,修造厂、建材厂、农机站三家,主要围绕农业生产从事一些简易的维修、加工和耕获服务。1980年以后,集体所有制的乡办企业逐步实行承包、租赁经营,户办、联办、股份制私营企业迅猛发展,形成以制造业、造纸业、加工业、建材业等为主体的经济格局。有投资150万元的电杆厂,年产值400万元,利税45万元;有投资30万元的股份制造纸厂,年产值400万元,利税45万元;有投资200万元的中澳合资企业——槐信饲料有限公司,设计年加工能力4,300吨,产值450万元,利税50万元;还有投资1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20多家。1995年,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3,750万元,工业总收入2,763万元,建筑业总收入107万元,运输业总收入147万元,商业服务业总收入183万元,乡镇企业总收入3,267万元,全乡经济总收入9,943.0万元,人均生活水平1,9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