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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民国17年(1928),县政府设建设局,全县交通业务由建设局负责管理。民国24年(1935),裁局改科。1946年,县人民委员会成立了运输组,负责运输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交通业务隶属农建科负责。1952年,交通业务归建设科管辖。1956年,县人民政府成立交通科。1958年11月成立交运局。1983年改名为交通局,有职工18名。下属单位有汽车站、公路站、稽征站、车辆监理站、搬运站、运管站等6个单位。2000年底交通局共有职工18名(其中干部12名,员工人6名),下属单位有公路站、稽征站、运管站、地方道路管理站等。

交通警察大队1964年以前,内丘县没有车辆监理机构。只明确两人兼管车辆监理工作。1975年,县交运局设车辆监理站,共有5人。到1985年底,有职工21人,小汽车1部,三轮摩托车3辆,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管理工作。1987年该站从交通局析出,隶属县公安局管辖。

运输管理站1977年12月,成立内丘县车辆办公室。1985年1月,改名为内丘县运输管理站,有职工8名。至2000年底,有职工12人,房屋15间,机动车2辆。

稽征站1975年开始建立征费组,有职工4名,归交通管理站管理。1988年成立稽征站,有职工10名,三轮摩托1辆。到2000年底,有职工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