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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南石门镇

该镇位于县境中部丘陵地带。全镇共辖26个行政村,25163人(均为汉族),总面积69.58平方公里,有耕地59102亩,有效灌溉面积20104亩,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农作物以小麦、玉米、棉花为主,为本县主要产棉区。1988年粮食总产742.42万公斤,其中小麦418万公斤,玉米344.6万公斤;平均亩产为219公斤。棉花总产50.08万公斤。干鲜果总产52.82万公斤,其中苹果28.45万公斤、梨21.78万公斤。境内有县办企事业单位28个,镇办和村办企业50个,私营企业62个。农村经济总收入1898.19万元,其中农业收入860.32万元,工业收入624.13万元,交通运输收入209.6万元。人均收入451元。邢台县师范学校设在黄台底村。全镇有中、小学15所,教职员工223名。

镇政府驻地南石门位于邢台市西9.8公里处,邢台解放后,为本县第三区区政府驻地,1953年为乡政府驻地,1958年为公社驻地,1984年为乡政府驻地,1985年6月经省政府批准改为镇。

本镇(单指南石门村)现有133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0人。总建筑面积509亩。有南北向街道4条,宽4米左右,东西大街3条,除“太行大街”外,各宽6米。“太行大街”为80年代中期沿邢和公路新建的一条商业街,长650米,宽20米,水泥路面,县中医院、供销社商场、农行营业所、镇信用社、工商管理所、税务所、粮站、邮电所及私营饭馆、照相馆等店铺门市分设两侧,系本镇最繁华的街道。

该镇东接邢台市,交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