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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将军墓镇

该镇位于县境西北部中山地带。全镇辖14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11071口人(均为汉族)。总面积为72.11平方公里,有耕地6612亩,山场11万亩。农作物以小麦、玉米、谷子为主,芝麻、花生等油料作物产量可观。果树以柿子、板栗、核桃为主。1988年,粮食总产176.94万公斤,平均亩产329公斤;干鲜果总产75.89万公斤,其中柿子50.6万公斤、板栗13.5万公斤。省军工电机厂设在境内,有村镇企业13个。农村经济总收入277.82万元,其中农业收入209.55万元,工业、建筑、交通运输业收入34.8万元;人均收入227元。全镇有中、小学23所,教师82名。

镇政府驻地将军墓位于邢台市西偏北45.7公里处,将军墓古名井梁店,始建于商代。战国时期,因郑国将军蔡仲战死后葬于此地,改称今名。抗日时期,太行一专署曾驻此。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区政府驻地。1953年,为乡政府驻地。1958年为公社驻地。1984年为乡政府驻地。1985年6月28日,经省政府批准,改为镇。

本镇(单指将军墓村)有2443人,其中农业人口863人,非农业人口1580人;有东西大街1条,宽5米,长500米,两端与邢和公路相衔接,商场、剧场、饭店、县第二招待所、县第二医院、工委、镇政府、税务所、缝纫社、工商管理所以及县生活用具厂、县文化馆分馆等单位分设两侧,为本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宜沙、邢和公路穿镇而过,交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