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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言

(一)關於南開大學社會經濟硏究委員會所編之華北批發物償指數及天津工人生計費指數,因盧溝橋事變發生而停止後,即由天津支那問題硏究所續為編製,至民國三十一年上月,則移交本行續編,今經本行天津分行物價調查室將民國三十一年以前三處所編之資料,詳加整理編為本年報。

(二)本年報所刊列之資料計為:

1.以民國十五年為基期之第一二分類批發物價指數及工人生活費指數

2.同上以民國二十五年為基期之指數

3.批發物價及工人生活费零售物價

(三)關於以民國十五年為基期之第一二分類批發物價指數,民國二年至民國二十五年之資料,係根據南開大學出版之南開指數年刊,南開經濟統計季刊及南開政治經潸季刊,民國二十六年一月至六月第一分類批發物價指數之資料,係根據南開經濟週報,第二分類未編,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至民國三十一年六月第一二分類批發物價指敷之資料,係根據天津支那問題研究所所編之支硏經濟旬報,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以後則由本行編製。

(四)關於以民國二十五年為基期之第一二分類批發物價指數,均係由本行依據上記資料編製者。

(五)關於以民國十五年為基期之工人生活費指數,民國十五年至民國二十二年逐月之資料,係根據南開經齊統計季刊,民國二十三年二十四年係根據南開指數年刊,民國二十五年係根據南開政治經濟季刊,民國二十六年一月至六月係根據南開經済週報,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至民國三十一年六月係根據支研經濟旬報,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以後則由本行編製。

(六)關於以民國二十五年為基期之工人生活費指數,均係由本行依據上記資料編製者。

(七)關於批發物價,民國十六年以前逐年及民國十七年至民國二十二年逐月之資料,係根據南開經濟統計季刊,民國二十三年二十四年係根據南開指數年刊, 民國二十五年至民國二十六年六月係根據满鐵业支經濟統計季報第五號,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至民國三十一年六月係根據支硏經濟旬報,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以後為本行所編。

(八)關於工人生活費零售物價,民國十五年至民國二十二年之資料,係根據南開經齊統計季刊,民國二十三年二十四年係根據南開指數年刊,民國二十五年至民國二十六年六月係根據滿鐵北支經濟統計季報第五號,民國二十六年十二月至民國三十一年六月係根據支硏經濟旬報,民國三十一年七月以後為本行所編。

(九)上述各類物價及其指數,於民國二十六年七月至十一月因值蘆溝橋事變,故付缺如。

(十)關於各類物價中各項物品名稱及單位,自民國十五年以還恆有變動,持詳載於本年報附錄,俾資查考。

(十一)批發物價及工人生活费指數編製之說明,亦附於本報,以供參閱。

民國三十三年一月